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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August 6, 2012

再寫關於優勢

很久以前,我寫過自己做優勢測試後的結果,之後就沒有寫自己對這個測驗的評論。我的測驗結果的解說是這樣的:

Developer 伯樂

你能發現別人的潛能。事實上,你常常只關注潛能。在你看來,沒有人十全十美。相反,每個人都是“正在加工”中。每個人都充滿可能。而正因為如此,你對他們備加關注。你與別人交往的目的是幫助他們安排各種有趣的經歷,來增強他們的能力,幫助他們成長。你孜孜孜不倦地搜尋他們進步的蛛絲馬跡——稍有改變的舉止,日趨精湛的技能,偶露崢嶸的佳績,蹣跚學步變成“行雲流水”。有人對這些細微的變化視而不見,而你卻從中辨認出得到發揮的潛能。別人的進步如同燃料,給予你力量和滿足。久而久之,許多人會向你尋求幫助和鼓勵,因為他們深知你的相助是真誠的,並能為你自身帶來快慰。

Empathy 體諒/同理心

他們能夠設身處地地體會他人的情感。 你善解人意。你能體會到他人的感受,就像體會你自己一樣。你能憑直覺通過他們的眼睛看世界,並分享他們的觀點。你未必贊同每個人的看法。你未必憐憫每個人的困境-那是“同情”,而不是體諒。你未必贊成每個人的選擇,但你的確理解他們,而這種理解的本能是威力無窮的。你能聽到無聲的提問。你能預料到需求。別人為尋找詞彙而搜索枯腸,你卻總能找到恰如其分的詞彙和語調。你幫助別人尋找合適的語句向自己或他人表達情感。你幫助他們傾訴其情感生活。由於所有這些原因,其他人被你所吸引。

Ideation 理念

他們痴迷於各種理念,能夠從貌似毫無關聯的現像中找出其相互聯繫。
你為理念而痴迷。什么是理念?理念就是概念,就是對大部分事件的最合理的解釋。當你透過複雜的表層,發現一個精彩而簡明的概念,繼而解釋事物的本質時,你會喜不自勝。理念是一種關聯。你的頭腦總在尋找關聯;因此,當表面截然不同的現像被某個不起眼的紐帶聯繫在一起時,你會感到新奇。一個理念是對習以為常的挑戰的全新見解。你樂於將我們熟知的世界轉一個圈,讓我們從一個陌生但充滿新意的角度看它。你喜愛所有這些理念。因為它們深刻。因為它們新穎。因為它們能正本清源。因為它們引發爭論。因為它們怪誕。由於所有這些原因,每當你產生一個新理念時,你都為之一振。別人可能視你為銳意創新、標新立異、富於理性或聰明過人。也許這些你都是。誰能說得準呢?你確信無疑的是理念使你激動不已。而大多數日子裡,這就足夠了。


Individualization 個別

個別主題較強的人對每個人的與眾不同之處興趣盎然。他們善於琢磨如何將個性迥異的人組合在一起,創造出最大成效。 你的個別主題使你對每個人的與眾不同之處興趣盎然。你不能容忍一概而論或簡單歸類。你深知,如此大而劃之會抹煞個人特點。相反,你關注個人差異。你本能地觀察每個人的風格、動機、思維方法和交際方式,傾聽其獨一無二的生活經歷。這一才幹充分說明你與別人相處的方式。它說明為什么你能選擇恰到好處的生日禮品;為什么你知道有人喜歡,而有人討厭當眾受表揚;為什么你能因人施教,對有的人手把手地教,而讓別的人“自己琢磨”。由於你密切觀察別人的優勢,你就能使每個人真正人盡其才。你深知,通過告訴一個人你所看到的具體優勢,他/她就會繼續挖潛。這一個別主題還有助於你建立高效的團隊。有人尋求完美無缺的團隊結構或過程,而你的直覺告訴你優秀團隊的秘訣在於使每個成員都能做他/她最擅長的工作。

Responsibility 責任

責任心強的人言必有信。他們信奉的價值觀是誠實、忠誠。
你的責任主題促使你在心理上對你的諾言負全責。你一旦作出承諾,無論大小,你從感情上就覺得有義務將其完全落實。你的名聲有賴於此。如果由於某種原因你不能兌現,你會自動尋找其他途徑給對方以補償。僅僅道歉是不夠的。託辭和辯解是完全不可接受的。你不作出補償,就會寢食不安。你的這種自覺性,這種幾乎是走火入魔的行為準則,這種無可挑剔的道德標準,使你作為完全可以信賴的人而美名四揚。當分配新任務時,人們會首先想到你,因為他們知道你說到做到。他們很快就會向你求助-但你必須有所選擇,從而避免因為樂善好施而力不從心。




那時候,是師父鼓勵我讀《現在,發現你的優勢》這本書的。從小我們就被教導應該「將勤補拙」,這本書卻教我們把資源集中在磨利自己的長處,令到自己有unique selling point。

從小我就教自己要低調要融合,久而久之就變成了一個表面性格不太鮮明的人,所以這本書正正刺中我所需。做了書裡的測驗後,我就明白到自己的特殊技能是怎樣來的,也明白到為何我會為文學藝術而著迷,而我也接受了自己的使命和角色。

我記得當我把結果給師父看的時候,他一看就說,很少人有developer這個特質呢,你是經理的材料哦。其實我也決定了,這就是我走的路,因為我早就知道,我教人總是比我自己做來得好(除了手工以外,哈哈哈)。

來吧來吧,我的千里馬。

Monday, September 12, 2011

我們身邊那些最熟悉的陌生人

自從開始工作以後,書買少了很多。從前在大學的生活多奢侈,我每一個月都要花上三百到五百塊買書。但自從我留學英國之後,心裡就種下了出走的念頭,於是就開始抗拒擁有太多的身外份,怕帶不走太浪費。

這些日子以來都是在清書債,和借閱圖書館的書。原來日子久了,我會忘掉圖書館的好。從前不想回家的日子,特別是被逼早回家的考試時節,我都會到書店或圖書館看書。那時候我覺得圖書館真好,想看的流行小說都有齊,小說散文跟據作者排列,可以讓我看完一本又一本,直到我看膩為止。但自從身上有錢買書,我就不再到圖書館,而是到樓上書店買下吸引我目光的書。於是我就失去了選擇閱讀甚麼的權利,縱容眼睛去挑誘人的封面。

最近買的一本書,是把購物慾沉澱後才買的。

劉若英的《我的不完美》讀起來很舒服。她的文字並不算很講究,但她有獨特的觸覺,能夠把身邊的人情冷暖記下來。這本書裡的有些文章我早就在她的專欄裡讀過了。有一陣子,她的文字會在星期日的蘋果日報上讀到,後來專欄停了,我感到很失落,於是當我知道她出書時我覺得非買不可。

我特別喜歡她寫家裡的人。聽她說家人的故事,就會明白為何她會成為那種溫柔安靜但堅強的女子。或許讀故事的人會想,有她這樣的家庭背景,才有那樣豐富的題材可寫;但她的文字卻叫我反思,到底我瞭解我身邊的家人朋友有多少?如果要我寫他們的故事,我可以寫得如此立體嗎?第一次有這樣的覺悟,是在婆婆的葬禮上。那一天我聽著別人說她的故事,我才明白,我懂得的婆婆,並不完全,我懂得的甚至只是她其中很少的部份。直到最近,因為一些事情,我跟相識多年的朋友不再聯絡,我又再一次感到那些熟悉的人可以變得多麼陌生。

奶茶的文字值得一再細味,書也算是買得值了。

Sunday, August 14, 2011

這個週末,我靜靜地閱讀

我把一大堆中文書介紹給我的學生看,希望趁她被中文科成積打垮了的脆弱一刻,愛上了閱讀。

今天她把《我們仨》還給我,我在回家的路上靜靜地讀著。

然後不知怎的我想起,很多年前發生的一個場景。

我跟他同路回家,上了一架幾乎滿坐的巴士,於是我跟他在上層分開坐。我看到他拿了一本科學雜誌出來細讀,於是我也從袋裡取出《我們仨》靜靜地讀著。

到站的時候,他跟我一起下了車,要送我到家門。他看到我手上的書,好奇問我書是關於甚麼的,於是我把故事簡單地說了。他問我,為甚麼要讀這樣悲涼的故事。

於是《我們仨》對我來說除了是我所嚮往的溫情之外,還承載了一段車程的回憶。那是一段美好的回憶,溫暖而簡單。

Saturday, June 18, 2011

找到你了

我終於找到它了。


我第一次讀這本書,是在我成長過程裡,最艱難的時候。那是2001年的夏季。

對我來說,這本書的文字深刻得,教我多年來一直想尋回它;但可惜,我忘記了書的全名。我只記得,那是一本爸爸寫給女兒的書。

那一天,我考完試後因為不太想回家而去了圖書館,然後我看到新書架上的這本書。我是第一個把這本書帶回家的人。我翻開書裡的借書記錄,那是2001年的6月8日。原來是我弟的生日,怪不得。

***
讓我念念不忘的文字,是這一段:

無論下雨、刮風、飄雪、閃電劃過夜空、酷暑難耐,
都要看成好天氣……
無論在甚麼情況下,都是好天氣。
如果下雨是為了滋潤果園,
如果刮風是為了清新空氣,
如果天熱是為了使葡萄成熟,
那為甚麼妳一定要一成不變的湛藍天空?
藝術家懂得將雲海翻騰轉化成傑作,
小孩子會把雪花堆成雪人,為自己帶來歡樂。
以這樣的眼光來看生命,
每一天對妳來說,都會比之前更亮麗、更新奇……
如果陰霾的天氣使妳憂鬱,那抬起頭看看吧,
雲層之上永遠有陽光。

***
那些陰霾的日子裡,這本書成為了很大的安慰。然後,我遇上了生命中的天使。

現在再次找到這本書,希望是美好的預兆。

Friday, March 5, 2010

舊瓶新酒

當年《鐵達尼號》上畫的時候,所有跟該電影有關的人和事,都大熱起來。於是當時對電影完全不認識的我,也留意起當年的Oscar來。隨著電影大熱的,當然包括了里安納度。究竟有多少人記得,在《鐵達尼號》前,里安納度演過Baz Luhrmann的Romeo?我記得,因為我是其中一位粉絲妹妹,因為《鐵》熱而給男主角起一起底。他的Romeo and Juliet我沒有看,但我記得那個聽到也不想看的中文譯名,《羅密歐與茱麗葉之後現代激情篇》。天啊,「後現代」已經夠好笑,還嫌故事本身不夠激情所以要加上「激情」二字?

說起這電影,是因為下個星期的Performance課,是關於Film Adaptation。原本是看Taming of the Shrew的,可是不知誰說起Romeo and Juliet,於是就變了看這電影。(Taming of the Shrew我也會看,每晚看一套其實也不過份。)剛才看到Balcony scene,我已經忍不住笑了出來。我沒有看過舞台版的,可是印象中那一段「Romeo, Romeo, why art thou Romeo? 」都是爬露台的。那個設計有點意思,因為傳統的求愛橋段都是求愛者跪下向高高在上的愛人示愛。可是在電影裡,在Romeo爬露台的時候,發現那不是Juliet的房間,他倚在爬到一半的牆上,Juliet就從他旁邊的升降機裡(!)走出來。然後還要抱著跌入泳池。我差點笑出聲吵到我的同屋。

餘下的評論我要看完才可以寫得出,但有一點我覺得看得很不舒服的是,電影時間的處理。平常我們看電影,影畫裡的時間跟我們的時間是不同的。很明顯的例子是《阿飛正傳》裡,「一分鐘朋友」那一段。那一段戲裡有幾個鏡頭拍了秒針走過時鐘上不同的位置,於是,雖然實際上沒有一分鐘那麼久,我們都覺得那是過了一分鐘。我們從電影裡的分鏡、角色的裝扮、場景的轉換,甚至日夜更替等知道時間,並且覺得短短一兩個小時的電影,可以擴展去交代一兩個月甚至一兩年的事。舞台劇的時間,則要靠演員上台下台、轉換場景和對白去交待。Baz Luhrmann的Romeo and Juliet讓我看得有點頭痛的原因是,他把舞台分了幕的地方,一場接一場地演下去,例如那一場當Romeo被他的表兄弟拉出派對之後,他轉身走回去潛入Capulet家去爬露台,感覺上很有壓逼感。(當然,也可以說,是導演想強調那一見鍾情的力量,難怪會被加上「激情」二字。)我個人認為要把故事搬上大銀幕,就不能用舞台劇的手法來處理時間,因為電影畫面較舞台劇豐富得多,假如不適當地延長故事裡的時間的話,會讓人看得透不過氣來。

不過那些換了做槍,但仍然叫做劍的「劍」,真的很好笑。

另一個「舊瓶新酒」。早陣子我心癢想買Pride and Prejudice and Zombies,上網看到Amazon賣得便宜,於是沒多想就買了。下定決心買的原因是因為看到書的第一句話:「 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zombie in possession of brains must be in want of more brains. 」看過Pride and Prejudice原著的,不用我多說就知道我為甚麼一看就笑過不停。沒看過的,上網找找Pride and Prejudice的第一句吧。這本小說的開頭,是其中一個很著名的開頭。

Tuesday, October 20, 2009

創意\我\Ogilvy

在讀莎翁之餘開始了讀這本新書。David Ogilvy這個名字是不是很眼熟呢?不記得?那其實是O & M的 Ogilvy。這家公司之前我想過進去,可是因為決定了來英國就不了了之。我對廣告不是有「非君不嫁」的情意結,但我很喜歡這家公司的文化。David Ogilvy的想法我極之認同。他在書裡說到Creativity,引了以下一篇文章,我看到感動得想哭。這裡說的creativity,很「我」。原來我一直以來覺得沒有人會欣賞的怪異,有人會叫它做創意。

Creative people are especially observant, and they value accurate observation (telling themselves the truth) more than other people do.

They often express part-truths, but this they do vividly; the part they express is the generally unrecognized; by displacement of accent and apparent disproportion in statement they seek to point to the usually unobserved. They see things as others do, but also as others do not.

They are born with greater brain capacity; they have more ability to hold many ideas at once, and to compare more ideas with one another- hence to make a rich synthesis.

They are by constitution more vigorous, and have available to them an exceptional fund of psychic and physical energy.

Their universe is more complex, and in addition they usually lead more complex lives.

They have more contact than most people do with the life of the unconscious- with fantasy , reverie, the world of imagination.

-----Frank Barron, “The Psychology of Imagination”; quoted in Confessions of an Advertising Man by David Ogilvy

Tuesday, July 28, 2009

I admire her wisdom

生存、愛人和被愛,從一開始就注定了是悲傷的。但無法擁抱悲傷的人,失去的只會更多。超越悲傷,是成長的唯一方式。

—林詠琛,《逆轉之秋》(2009)

Monday, July 6, 2009

如果我們變了吸血殭屍

最近我在追看The Twilight saga,幾乎書不離手,現在已經讀到Eclipse 的中間了。就算只看了電影的朋友們都應該知道,小說裡的某些吸血殭屍有特殊技能,例如Edward Cullen會mind-reading,而Alice Cullen則會預視未來。傳說這些特殊技能是根據吸血殭屍在生時性格而生,有一天我不禁在想,如果我和身邊的人都變了殭屍,究竟我們會有甚麼特異功能。

W變了殭屍的話,應該突然會說會聽多國語言,在她在的話到哪裡都不用找翻譯。B呢,就應該會擁有「朝偉的眼睛」。無論發生甚麼衝突,只要B深情一望事情就解決掉了。M大概會跟Bella有點相似,無論甚麼人對他用特異功能,他都不受影響,沒辦法讓他痛,也沒辦法讀他的心。我親愛的D,如果她成了殭屍,她會預知未來。我覺得她不會像Alice看到畫面,但她會感覺到危險。要畫面的話,應該要找M,她會把未來的事畫出來。

至於我呢,當然就是千里耳啦。作為(漂亮)吸血殭屍的我,可以聽到別人的想法,還可以聽到很遠很遠很遠的聲音,然後我會一字不漏的寫出來。


後記

剛才跟B討論起變殭屍這個話題,我們又發掘了幾個朋友的潛能。

做醫生的A做了殭屍之後有healing power,被她摸一下傷口就好了。C就懂得用腦電波破壞電子儀器,又或者控制電子儀器。經常帶我們「遊花園」的I是一隻一開口就令人暈倒的殭屍。(會發出特別的聲波?)

(還有想加入殭屍家族的朋友嗎?)

Monday, April 27, 2009

難怪我愛張愛玲

「但是自從寫東西,覺得無論說甚麼都有人懂,即使不懂,她也有一種信心,總會有人懂。曾經滄海難為水,更嫌自己說話言不達意,甚麼都不願告訴人了。每次破例,也從來得不到滿足與安慰,過後總是懊悔。」

--張愛玲,《小團圓》

Sunday, April 5, 2009

初讀《小團圓》

昨晚吃飯M問起我有沒有看《小團圓》,其實我一直都想看(也早就知道有這本書),只是生活太忙亂加上「張熱」的出現使我擱置了看書的計劃,書也就一直沒買。因為心癢,今天從沙田回西環的時候,路過書店想把書買下來,看到大眾賣78大元,我就立刻轉身,踏著三寸高跟鞋也要趕去樓上書店買(結果便宜了26元,夠我買一本漫畫!)。

雖然認同M的看法,每個人都看就有話題,但我還是有點抗拒在大家都看的時候看,特別是張愛玲的書。我第一次讀張愛玲的書,是中三的時候,那時候太年輕,也讀得太急,看懂了故事卻看不懂作者的心思。上一次張愛玲的書被炒作,是《色,戒》上映的時候。當時我很討厭大家一窩蜂地讀原著,為的是想知道易先生有沒有梁朝偉那麼俊俏,和故事裡是否有說那些激烈的性愛場面。媽和我看完電影之後,在家裡找出了張愛玲全集,於是我倆便輪流讀原著。如果家裡沒有這本全集的話,我是不會為了《色,戒》去買一本的。

在小巴上讀了《小團圓》的前言,我突然發現這本書不能不讀。很久沒有讀書衝動的我渴望在晚上把它讀完,不過,張愛玲的小說,還是慢慢細味比較好吧。不想在熱潮裡讀《小團圓》,是因為想避開那些炒作的文章,特別是那些分析角色跟作者個人經歷的相似度的。其實即使是自傳,作為讀者的我們也沒辦法知道事情的底蘊,自傳也不過是作者寫自己的一部小說,當中一定有取捨、篩選和詮釋。

我還是努力讀一讀再寫《小團圓》吧。

Thursday, March 5, 2009

都是Shopaholic的錯

自從開始讀第一本Shopaholic之後,我停不了的看了第二本,甚至第三本。這幾天除了見朋友的時間之外,我一直窩在床上讀小說。(今天早上醒來第一件事就是拿起書再讀,差不多一個小時之後才離開我的床。)

就是因為這樣,我的思想飄到很遠很遠。放下書,突然回到現實,我就發現,距離那樣的結局,我還要走很遠很遠。

Monday, February 16, 2009

Today I was inspired.


I composed little poems when I was in secondary school, and now I dare not read them again. Today I was so inspired by Dr. Ho and Adrienne Rich- I wish I will be so inspired one day and start writing again.

Monday, February 9, 2009

愛上莎士比亞

最近愛上了莎士比亞。

我記得第一次讀莎士比亞故事,是小學的時候。那一年在學校辦了幾次書展,而父親不知怎的闊綽起來,所以買了不少書,其中包括了世界名著系列的書。(很奇怪吧?我的父母明顯地不是英才教育的支持者,沒有人逼迫我學英文,也沒有人跟我讀故事,小時候甚至連可以看的書也不多。)當時買了的書,就有簡愛(Jane Eyre)和莎士比亞故事(我記得有四個故事,我肯定有的是羅密歐與茱麗葉和威尼斯商人,另外兩個故事我應該沒有看)。小時候的我很在意氣質培訓,當時的我想的是,既然有錢買書,就不如讀世界名著,說出來也比較好聽嘛。

這件事我幾乎忘記了。到大學時修英國文學,再一次接觸莎士比亞,我才懂得欣賞莎翁的作品。老實說,從前讀他的故事覺得很不合邏輯,故事裡的人物總是會發生白痴的誤會。後來讀原著的劇本,才知道莎翁作品的魅力在於他的語言和多重意思,如果當一個故事來讀,就會被編者限於一個解釋方法啊!最近看了日劇《新世紀莎士比亞》,除了得到每集半小時的歡樂之餘,也讓我記起我跟莎翁相遇的經過。

我真的很想多讀一點。今年我訂了一份大禮給自己,算作情人節禮物的話,它可算是最浪漫也是最掃興的禮物(笑)。希望我的書快點到家吧。

Friday, December 5, 2008

聖誕樹下的盒子







最近跟朋友聊天忽然多了點怨氣—為甚麼女生總要多花那麼多錢?!想漂亮的話總得買一定數量的衣服、鞋子和配飾,然後又要化妝又要護膚。中學時跟女朋友們從來不講化妝品,現在連一直都不化妝的家姐姐都上了腦,一見到我就說化妝品,令我不得不學一點點。其實我一直都不太打理自己的儀容.........(汗)

最近真的覺得自己的皮膚差得不得了才開始用心做護膚。拜託,原來要做一個又有內涵又有外在美的女人真的難得不得了!化妝品專櫃的姐姐都很漂亮,仔細看的話,她們不只是因為化妝化得漂亮,皮膚的質素也是一流的。天知道她們花上多少時間才可以有這樣的「成就」!最令人頭痛的是,很多護膚的過程要雖要人靜靜地躺下來最少十五分鐘,我試過一兩次之後就覺得不行了—躺下來連書也看不了,真的浪費時間!就算是真的能夠躺下來,步驟和工具也太多了點吧?別看我的腦袋好像可以記很多東西,我記了很久才記得住護膚和化妝的步驟。最麻煩的是,我天生就是皮膚乾得不得了,所以認真做起護膚來步驟比其他人做起來更煩人,而且嘛,買的東西也貴多了.......

早兩天看到Bobbi Brown的Christmas edition就心癢極了,今天趁Temp job完了就跑出去銅鑼灣看看,順道也看看護膚品。一如以往,走進化妝品專櫃,就不可能只帶走一個palette。專櫃姐姐介紹我用eye blam,因為看不過眼我的皮膚乾得很。(她甚至當場幫我敷了厚厚的一層,然後幫我打了一個粉才送我走。)結果買了一大袋東西才回家,在車上我又不自覺地想,為甚麼女生要漂亮就要花這麼多錢?

晚上跟朋友繼續聊關於美貌與智慧的問題。女生介意自己的外表,某程度上是走不出社會對女性的期望,而我亦承認我是走不出這個框框。於是,追求涵養的女生就要付出雙倍努力,一方面要好好保養外表,另一方面要積極進修。我想起Cashmere Mafia裡的四位主角—她們是名符其實的femme fatale。Femme fatale是新女性時代的產物,中國人說女子無才便是德,在英國,情況也是不相伯仲。女性在維多利亞後期才慢慢走出家門,在社會上爭取地位。Femme fatale可算是男性的恐懼,這個女性的形像不但外表誘人,而且有內涵有智慧,這正正是今日我們看電視看電影看到的女主角的由來。維多利亞小說裡的Femme fatale還好,因為她們「天生」就是兩者兼備,但在今天的社會裡,想做femme fatale真的不容易,要付出雙倍時間雙倍努力才行。只是從Cashmere Mafia看來,femme fatale對男性來說真的可以成為一種威脅,難怪She裡面的女王要被作者殺掉(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