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31, 2010

寫在《前度》以前


早陣子看到N在facebook貼了《前度》的trailer,我就不能自拔地翻看了很多次。我一直都覺得,遇過的人和事,都會成為生命的養份,而曾經愛過的人,佔的份量特別重。舊人在你生命裡佔了很重要的部份,因為只有在愛情裡,一個人才會真正面對自己內心的感受,然後因為愛,所以反思自己在生命裡想追求甚麼。又,因為曾經愛過,於是也會試過去迎合對方的喜好,因為這樣,就會更清楚自己的喜惡,和生命裡不能妥協的部份。

那一年分手的時候,我跟自己說,有一天再遇上他的話,一定會更好。究竟過了許多年以後,會仍然覺得某君吸引,還是會理性地覺得人的本質和價值觀大致上不變,於是從前的問題今日還是問題?

剛才跟N聊天的時候,提及前度這個issue。她說,她覺得前度應該在那位前另一半有需要的時候,給予關心和支持,畢竟那是你曾經深愛的人呢。我當下就想起,那套我還沒有機會看的《前度》。大概就像那個故事一樣,有些舊人,你仍然覺得吸引,但想到要放棄眼前的幸福,和想到當日跟舊人分開的種種,有些關心,還是可免則免吧。萬一揭開了潘朵拉的盒子,那些吵架和傷心的畫面,是否要重來一次?大概只有那些誤當兄妹感覺作愛情的錯愛,在協議下回復朋友身份,那些關心才能來得純淨。N說的關心,在我看來很奢侈,像是經過幾個房間那麼大的蒸餾器滴出來的一滴水那麼難得啊。

(題外話。Trailer裡那句「點解你要對我咁好啊」真的是很經典的,感情開始的提示,即使那句話沒有被誰說出口。)

朋友給的溫馨小提示

(又一次,我掙扎在寫與不寫之間,也許就如S所說,我有選擇困難症。但我記起我寫的目的是為了記錄自己的想法,好讓將來能夠追蹤自己的成長。既然這小插曲跟我待人接物的態度有關,我沒理由不寫。這也是關於如何處理跟自我認識不相符的批評的一堂課。)

I正在預備一個重要的求職面試,也許是壓力大的關係,他突然向我爆出一些「真心話」。他提醒我,做人不要太囂張,他一直都覺得我在言語間踐踏別人以抬高自己。他覺得我應該要對認識的人友善一點。

事情的背景,和上文下理,我就不交待了,所以也不必作出是非判斷。

我待人所抱的態度是,對於我喜歡的人,我會真心地說話,甚至看到他\她有不足的,我都會直言。其他人,包括我不喜歡和沒感覺的,一律以禮相待,而我只會說好話。

坦白說,I的話雖然我不盡認同,但實在刺激到我的淚線。因為有很多年,我都盡力收起所有聰明的話,演好平凡的角色,過得很辛苦,然後某一天有需要的時候,突然用上我的小聰明,就被人討厭了。那些年來,我都掙扎在直言和裝傻之間,又在女子不應太聰明的框裡掙扎,幸好我後來,遇上許多相知相識的朋友仔。

冷靜過後,我對朋友的說話得出一些結論。邪惡版的結論是,我還不夠圓滑,應該收窄圈子,知心友以外的,我都只餵砂糖,即使我明知道那人有糖尿病。良心版的結論是,我應該對應著I的承受真心話能力去說話的,既然他需要鼓勵,其實我只應給予鼓勵,多餘的話就不必說。至於最終結論,也就是我個人採納的方案,則是一個秘密。

Tuesday, March 30, 2010

抄歌詞

(記得中學的時候,我和女同學們都很喜歡抄歌詞。我們會把歌詞抄在記事本的活頁紙上,後來有一陣子,我甚至把喜歡的歌印在A4紙上,貼在書的背面。這陣子有些晚上,又或是散步聽歌的時候,就很想把一些喜歡的句子記下來。但我知道,突然抄歌詞,總會有人對號入座,猜在我身上發生甚麼事,心裡想念著誰。我真的有想過,不如照樣抄吧,大不了加一兩句不相干的打亂pattern;S說,這樣費盡心思,不如不抄。

就在這個掙扎之下,我還是決定抄歌詞,反正我的心思,有時候可以很random。我不介意你私下來問我,你聽到那句歌的時候你想起甚麼啊;也希望你來跟我說,某句歌,也曾經觸動你。)

- 說,太多話我想說\但我還是要啞口道別

- 誰都知雙手可緊扣\不依不捨的背後\這個信念有多溫柔

- 永遠的心動每日也令我回味

- 我每天睡不著\想念你的微笑

- 記得失望幾痛\然後踫著誰亦別要失控

- 請記住如果時間來到\就要止步\求別做笑話失足跌倒

- 在不同的城市努力\偶爾也會想想你

- 我廢置一方\抬頭便會為你守望

- 仍然能送你兒時玩具\老地方抱著一起安睡

- 凝望你背影\傷感沾濕眼睛

- 你寫給我\我的第一首歌\你和我十指緊扣\默寫前奏\可是那然後呢

- 就趁那歌聲悠揚\玻璃倒映了今生不再的幻想\天空正掛著最亮的月亮\蜚短流長\未來怎麼可設想

- 先知多長情\也都依然沒權\憑著愛去換愛\似禮物隨手挑選

- 你微笑的眼\我看到無數晴天

Monday, March 29, 2010

Dream Bag

昨晚睡不了,不是因為買了袋開心得睡不著,而是因為內疚得睡不著。只有Y不停地安慰我女人就是「需要」買袋子(對不起,我從來都不相信這些廢話),而只要我好好珍惜它,用上一年半載就夠好了。

跟Y接著說起dream bag。其實我昨天看中的貴袋,是來自Marc by Marc Jacobs。那一款袋子,我早就在當實習的時候看到同事拿著,心裡很喜歡,然後決定找到工作之後要買一個像樣的袋子,就先買Marc。除此以外,我也好喜歡LV的speedy 30,因為很「Audrey」。

但說到dream bag,我不貪心想要買Birkin,我只是,希望有一天能夠買一個Chanel classic flap bag,就這樣而已。

(Y問我,甚麼是Birkin袋。Birkin袋嘛,就是普通的隨時都賣幾十萬,而且有錢也得排隊才「可能」買得到的一個袋。從前做兼職的時候,我就看過有富貴太太拿著一個鱷魚皮的Birkin。大驚小怪的我立刻拉友人來看,說,那邊有人拿著一百幾十萬上街,好得人驚。我還是只想在不久的將來,擁有一個Chanel。)

Sunday, March 28, 2010

兩隻買啦獸

(買啦獸,是一種很可怕的寵物小精靈。牠的絕招是,在你面對著漂亮的衣物袋子舉棋不定的時候,買啦獸會在你耳邊發出音波功,不停叫著「買啦買啦」。)

今日我這隻買啦獸,跟S相約在Birmingham逛街購物,是他要買東西的啊。然後我才發現,S也是買啦獸,三秒之內就學會了我的絕招,好過份。

我是為了Chanel 471才出去,(當然也是為了見S這個型男啦),但我經過Chanel的時候還是掙扎了一下,結果是S把捉回去,說,買啦。

最可怕的是,S成功說服到我買袋子。話說我真的需要一個見得人的手袋,上次回港過聖誕的時候看中了一個皮袋,但我捨不得,一直告訴自己袋子不是必要的。事實上,一直用來見工的Burberry袋子已經用得很舊,而且我一直都覺得它沒有拉鍊很麻煩,一年之前就已經想換掉它。生日那陣子因為考慮到將會來英國,還是便服袋比較實用,於是就先買了fifi lapin。我也只帶了背包和fifi lapin來英國。到了英國以來,我每次外遊就覺得很麻煩,因為我把隨身用品和衣服都塞在fifi lapin裡,甚至上次去做S字頭大公司的測驗,都是帶著fifi lapin,也真夠滑稽。

(我把這些關於袋子的事告訴S的時候,他笑得停不下來,好過份。但因為我說的,我們是日的目標就變成為我找一個合適的袋子了。)

很貴的designer bag我看中了一個,耐用好看,很配合我的氣質和打扮,但我負擔不起。(那個袋,我一拿上手S也說很好看。)便宜的袋子也看中了兩個,但如果袋子是其中一個的顏色和質料,加上另一個的設計,我會二話不說買下來,但可惜它們是兩個袋。結果我們去了House of Fraser(聽到這個名字,已經有不祥預感了吧),看中了這個袋。然後我買下了它。

(看中了和買下了的中間發生的事:我拿著袋了照了鏡了不下十次,試完一個顏色試另一個,然後放下來決定離開,然後又捨不得,然後被S捉回店裡,然後我跟S辯論買袋的理由,然後他看一看手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