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4, 2010

It's Magic!

(很想睡,但我要在我忘記那份感動之前,記下James Galway的音樂帶給我的震憾。)

昨天去了看James Galway。很久以前,在我讀中學的時候,我學過長笛。我沒有音樂天份,更沒有練樂器的恆心;只是那時候的我,喜歡長笛的聲音到一個地步,是儲了一年錢買了一支長笛,逼迫父母讓我去上課。中六的時候,我剛考到了三級(事實上,現在我仍然只有三級),轉了跟家姐的老師學笛。那一年James Galway來香港表演,家姐跟我說,學長笛的人,不能不認識這個人。於是她送了一張演奏會的票給我做生日禮物。

那時候第一次聽到他的音樂就迷上了。

後來讀大學的時候,他又來了香港,我自己去聽,甚至去了排隊要簽名;因為我怕他年紀大了,不會再來香港。

這次和我一起去聽長笛的有家姐和樂器哥哥。我們買了最貴的票,坐的位置剛好看到台的中間。James Galway和Jeanne Galway是很匹配的一對,這個晚上他們倆特別好看;金頭髮的Jeanne穿了金色晚裝,而頭髮銀白的James穿了銀色的西裝。

James Galway真的能夠把長笛玩得出神入化,同一支長笛,他吹出來的聲音時而圓渾,時而輕盈。Lady Galway也是很好的長笛演奏者,但她吹出來的音色就是沒Sir Galway那麼靈巧。(事實上,整個晚上我都用「哇個低音好圓」\「點解個高音可以咁薄」之類詞窮地表達我對聲音的理解。所以也就別要求我把James Galway的長笛,寫到陳蕾士的琴箏那個水平。)後半的選曲都是很需要技巧的,除了手指要靈活,舌頭更加要練到有力。怎麼形容我聽到甚麼呢?那些選曲的特色大概就是,在變奏的部份,主旋律仍然鮮明,只是音與音之間加了很多個音。James Galway可以做到主旋律像來自一支長笛,而中間加了的音輕得像伴奏。聽到一半的時候我閉上眼睛,有一刻真的以為有兩支長笛在合奏。

我總是覺得,一個人奏出來的音樂能夠反映那個人的性格。如果是這樣的話,我相信James Galway是一個溫柔的人。演奏會完了之後,因為一些意外,我個三人去了排隊要簽名。那一刻的心情真的難以形容,我內心激動,不是因為得到了簽名,而是因為我有機會跟表演者說,我真的很喜歡你們的音樂,請你們一定要再來香港。

Friday, October 29, 2010

障礙並不在年齡

又寫《抱抱俏佳人》。

昕處處不願在人前承認風,表面上是因為年齡,但那個最根本的矛盾其實是勇氣。我不瞭解跟一個比自己年小五年的人拍拖是怎樣的感覺,而對我來說,年齡其實是一種感覺而不是一個數字。只要對方成熟得讓自己安心,比自己年小也不是大問題。(比自己年長的又怎樣,有很多不也是像孩子一樣吧?)

昕說她跟風一起的時候可以做回成為女強人之前的自己。於是我在想,也許她對風的若即若離,其實是兩個她的爭戰。一方面她想放下女強人的身份,另一方面覺得女強人這個保護罩讓她很安心。她不知道風的出現是否值得她放下自己的防線,於是自然地她就不停地做這個放下身段的實驗。

早陣子我已經在想,假如我沒有戀愛的對像,並不是因為我不可愛,而是因為我沒有那樣的勇氣豁出去。當你開始覺得自己的生活挺好,讓另一個人走進自己生命裡的機會成本就顯得很大。更何況,我知道我會喜歡上的人,大概跟我也有一樣的體會,於是沒有誰會輕舉妄動。那是因為事業和朋友之類的,能夠在自己掌握之內所以教人安心,但愛情卻不能明言。

大日子

有兩件好事情發生。

第一件事,就是我的另一個blog終於從蜘蛛網裡被拯救出來。我的另一個網誌,其實開了一、兩年,原本的意思是寫關於手作仔的東西,順便看看會不會有人看了網誌有興趣買我造的頸鍊。剛剛幫家姐造了兩套飾物,於是就順道寫一個entry了。賣飾物這個念頭也不是為了賺錢,我算過,除非開店也賣材料和開班,只賣手造飾物是賺不了錢的。我只是想自己做的東西,找到一戶好人家吧。為自己做飾物,很快就失去興趣了。

另一件事,就是已經確定了我的論文合格,而我正式拿到我的碩士了!現在想起來,寫論文的那幾天真的是非人生活,現在我在公司裡,做甚麼都不覺得苦。大概是我仍然在learning curve的開頭吧,而我的學術生命已經到頂了。所以說,我是沒有讀博士的才能了。

因為知道合格了,於是拉了A醫生去看《抱抱俏佳人》。A醫生是丁太的番薯,於是他曾經好差的說過,呢個世界上面應該得我肯陪你去睇林峯。(我:車!)戲比預期中好,葛文輝和麥玲玲的加入有點驚喜,只是我比較抗拒無線組合的演員。我和A都覺得周秀娜的角色不應該由她來演,但數來數去也只數到鍾嘉欣可以。於是我大叫,救命,那不就是變了無記電視劇了嗎。

其實這次林峯的角色已經有點突破,最少比電視裡的他開放得多。哈,說起來,我跟A看到林峯的一次在床上睡醒的一幕,都很自然地想起他的演唱會然後笑了起來。

(說了一大堆沒有深度的「影評」。其實我完電影確實有些感受,不過要組織一下才能寫下來。睡一覺才想吧。)

Sunday, October 24, 2010

秋風起,談談情

我對天氣的變化尤其敏感。每一年天氣開始轉涼,人就會變得感性。

那天跟B聊天的時候,B問我,假如有一天,你身邊的好朋友突然考慮以你作為終身伴侶,你會怎樣?我想了一下,說,也許我會考慮這個可能性。當下我就明白,為甚麼早陣子我會意亂情迷了一下。因為我們認識於戀愛大過天的時候,於是對於他,我的感覺仍然鮮活。B的話提醒我,我太清楚知道,將來無論我跟誰戀愛,都再也不會有那種原始的心動感覺。不是因為我再也沒辦法愛別人,而是因為學懂了用一種更成熟更長久的方式去愛。我知道我還是能夠很愛一個人,只是我不能回到那個脆弱稚嫩的時候,不能再遇上那種火花。

也不是一件壞事呢。

***
另一段對話。

A醫生說起他的前度對他影響有多大。而他口中說因為前度而改變的,在我看來是一種進步。A對這些改變的看法很中性,但從外人的角度來看,那確實是好的改變;沒辦法,他就是由一個不聽意見又挑剔的惡人變得平易近人,所以作為他身邊的人總是覺得好的。

於是我在想,如果她能夠讓A「變好」,我那時候大力教人分手,是不是做了壞事。然後我想到,也許有些對自己影響很大的人,命中注定是一個過客,他\她改變了自己的想法性格價值觀之類的,然後就完成了使命。所以我還是對於自己恨過愛過的人心存感恩,即使總有一些人,已經不相往來。

Thursday, October 21, 2010

還想一個人走在倫敦的街上

我對英國的記憶,就只剩下一個人在倫敦遊盪的感覺。那時候我走在泰晤士河畔,然後一個人逛Tate Modern,我在想,如果身邊有人和我分享倫敦的溫度就好了。

對英國最清晰的記憶,就是我離開住了大半年的房子,到倫敦等候回家的飛機的那一天。那一個上午,我在倫敦剪了頭髮,然後在未開始繁忙的街上閒逛。(後來我吃了早餐又跟R見了面的那些細節,在我的記憶裡都不重要。)倫敦的溫度剛剛好,像是叫我預備好旅行的心情。那時候的我,並沒有回家的自覺,甚至直到現在,我也不覺得英國只是一個我路過的地方。我知道有一天我會回去那個我生活過的地方。

在倫敦招待我的Uncle R和Auntie E來了香港,跟他們匆匆見過面,於是我想起了關於英國的一切。Uncle下個星期就要回去倫敦了,叫我好想跟著一起回去。希望下個夏天能夠去走一趟,回去那個過客的家。



愛上倫敦的清晰 愛也很清晰
雙手的溫度 填滿在心裡
縱使我們終究會是分開 記得彼此的心

-- 藍又時,倫敦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