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30, 2009

怪夢

昨晚我做了一個夢,夢見了他。醒來的第一個感覺是,我做了一場惡夢,而每次做有關他的夢,醒來的時候我都有一刻以為是現實。說到底,我的夢實在太寫實了點。我不知道這能否算上一個惡夢,因為我聽說過,如果在夢裡能夠哭出來和叫出來,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這個夢最初是發生在一家日本餐廳裡的。餐廳在我熟識的新城市廣場裡(在夢裡我知道那是新城市廣場,但那裡的裝潢和格局不是我所認識的),我到那家餐廳去參加一個飯聚,一個五人飯聚。席上有他、J、A、B,還有一個我沒有見過的女生,而明顯地,我沒有預計過有這個陌生人的出現。(這是一個極奇怪的組合,J、A、B都認識我和他,但這個組合裡根本是三個圈子裡的人啊!)

陌生人是一個樣子很平凡的女生。她把我的視線一下子吸引過去,除了是因為她很陌生之外,就是因為她是雙目失明的。她倚著他坐,像一隻受驚的小鳥一樣倚著他;而他就在用我沒有見過的溫柔眼神看著她,生怕她會消失掉似的。我知道,當時我的表情應該很驚訝。

這個時候,J開始說話了。J說,那個女孩是那個人的女朋友,他有一天吃飯在餐廳裡見到她,就愛上了她……. 我聽不下去,站起來,轉身就離開餐廳。那一刻我同情那個女孩,但我覺得自己更加可憐。

B擔心我,追了出來。我一直竭斯底里地哭,一直對著B把多年來想說的都大叫大嚷了出來。我不明白為甚麼要我看到那樣的畫面和聽那樣的故事,那個故事讓我知道無論我怎麼努力也好我也比不上她。B一直靜靜地聽我說,直到我平靜下來,我就說,我們回去吧。

回到餐廳以後,我看到他細心地照顧女孩吃飯,我還是沒辦法坐下來。於是我轉身又走了。這一次,我一個人在商場裡遊蕩,我找不到回去餐廳的路。正想回去找A一起離開的時候,她打電話給我說,我們吃完飯了,夜了,我不等你先走了。掛掉電話之後,我繼續走著,不知道自己在哪裡。

然後我就醒來了。

*
今天跟好友Y吃飯的時候說起這個夢,他覺得很奇怪為甚麼我的夢可以如此真實,而我醒來竟然又記得那麼多細節。我其實覺得這個夢挺有趣,因為有很多難以解釋的地方。為甚麼那個女孩是失明的呢?為甚麼J要出現,是他去說別人的故事呢?為甚麼A會不等我就走了呢?

Y提出了一些可能性,但我真的不知道為甚麼會發這樣的夢。我只記得,夢裡面的我,心都碎了。

*
說來奇怪的是,我一直沒辦法用言語去表達的情感,我在夢裡竟然很準確地說出來了。可是我忘記了我說過甚麼。

我知道還沒有走出他的影子。這個夢如果是真的話,又如果,它發生在兩、三年前,夢裡的我一定會笑著吃完那頓飯,然後異常安靜的一個人走回家,也許還會自閉好一陣子。能夠轉身就離開,已經是一種進步。現在的我,不會讓自己不快樂,如果是不能改變的事情,我會避開。

Tuesday, July 28, 2009

I admire her wisdom

生存、愛人和被愛,從一開始就注定了是悲傷的。但無法擁抱悲傷的人,失去的只會更多。超越悲傷,是成長的唯一方式。

—林詠琛,《逆轉之秋》(2009)

又到買書的季節

難怪大家都說今年書展差了。的確模寫真泛濫是書展差了的其中一個原因,但主因還是主辦單位自作聰明,把會場擴大幾倍以為這樣入場人士會覺得好行一點。說到底,這不過是為了把二十週年「搞大佢」,會場大一點聲勢也大一點。

從來行書展都是一件樂事,今年除外。昨晚相約D去行書展,我放工後先去自己逛逛,我竟然可以一面行心裡一面咒罵那個鬼地方。Hall 1極大,但由於入口是單程路,我被逼先行過大出版社和大書店的攤位。每年去書展,我心裡都有一張書單,平日我特別會把英文小說留待書展裡才買。從前英文書、外文書和藝術類書籍會被安置在另一個廳,集中又容易找。今年主辦單位很「聰明」,把原本應該在另一個廳的攤位都放在Hall 1,還要是在入口的另一端。我發現自己已經沒有力氣再走的時候,我連Jane Austen也未見到一本!

因為又累又人多,結果我買貴了兩本書!下年書展我會先看看floor plan才去。又由於人太多,D結果沒有進場而左銅鑼灣等我吃晚餐,在等我的時間裡,她在樓上書店買了四本書。其實樓上書店平日都是八折,書展的書不過便宜一點點。

Thursday, July 23, 2009

讓Jane Austen優雅多一點









星期四我不用工作,但這天的活動早就決定好。今天Y沒有來,但我還是讓這一天變成手作日。因為她沒來,我就能夠靜靜的做布藝手作。

很久以前我就想要一個布書套,雖然我很清楚知道書套一點也不實用。昨天晚上我在思考要怎麼做的時候,不知怎的就編了一個繩結,結果就成為了書套的書簽部份。這個書套是照著Jane Austen的書的大小來做的,我特意做鬆動了一點,好讓大一點點的書都能夠放進去。

當我一針一針地用手縫的時候,我忍不住在想,如果我有一部衣車,這個書套我用半個小時就能做好。雖然如此,但一針一針地做的感覺很delicate,很接近我想成為的女子的氣質。每次做針黹的時候,我就有一刻覺得自己能夠成為那種輕柔的女子。一刻就已經足夠了。

Monday, July 20, 2009

Doughnut for good boy



Fitz是同事們口中的邪惡軸心,但我卻愛死了這個孩子。他的思想很成熟,但極多時候還是像小孩子一樣單純,特別是對於承諾。

第一次跟他上課的時候他說自己家裡有像真度很高的食物,他說我肯定不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結果,下一課的時候他帶來了一大堆supermarket膠玩具,讓我由衷的笑了出來。於是我把電話裡羊毛冬甩的照片給他看,他說,這個是真的。

上個星期我跟他說,如果乖的話就給他做一個冬甩,星期五的時候他問我為甚麼忘了帶。我說,if you are behaving well and finish your homework at home, I will make you one- the one in the picture was a gift to another good boy. 然後他似懂非懂的點了點頭。無論如何,答應了小朋友的一定要做。如果他今天沒做好功課,就等下一次吧,這個冬甩是給他這個good boy的。

倒數兩個月

早在兩天之前,我就已經想寫這一篇。

Twilight Saga裡面的Jacob跟深愛Edward的Bella說,其實你是愛我的,只是沒你還沒有發現。

因為我迷上了這套書(雖然真的寫得不好呢),所以最近我忍不住跟身邊的人說,「其實你是捨不得我的,只是你還沒有發現」。無論你是否已經發現了你對我的依依不捨,距離我去英國的日子就只有兩個月。在此我呼籲各位,假如閣下的性格特別容易後悔,又或者特別杞人憂天,又或者特別鼓吹離愁別緒,又或者特別需要藉口去見朋友……請在你後悔已經太遲之前,給我撥一個電話,小妹會盡量給你一些時間。由於小妹的胃容量有限,最好閣下能提供特別活動,又或者願意陪小妹去曬太陽和攀山涉水。最近已經有某君成為受害者,被我強行拉去看哈利波特和去偏遠地方暴曬。我相信該受害者會因為有人願意代其完成使命而感激不已。

第二個手作日之企鵝毛毛蟲










這天我跟Y一起做羊毛小動物。Y不但買了自己的一套工具,還買來了一大堆羊毛,和一本新書。我這天做我想做很久的甲蟲仔,Y做白雪雪的北極蟲。結果我做出來的甲蟲極似企鵝,而Y的北極熊做極也做不完。

每天掛在身上的眼睛


在回沙田的家的路上,我在屋苑裡的小商場裡看見它。頸鍊我已經有很多,但我還是忍不住想像這小相機掛在我脖子上的模樣。有些時候穿得比較花俏,我就不會把大相機掛在身上,因為總是覺得不搭不配。現在我就可以在這些日子把小相機掛在身上了。

工欲善其事
















這是應B的要求而寫的。原本答應了把實物帶給他看,但我忘記了,所以先給他看照片。

最近我又開始了做手作,於是想道,到了英國身上沒針線真的不方便。就是這樣,我決定了要為自己親手做一個針黹包,上面要繡上自己的initial。我想要一個能夠捲起來的包包,要有放工具的間格,又要有一個小袋子放零件。我要英國式一點的,碎花布就最適合。繡花我想要簡單又雅緻的,於是我選了只有線的圖樣,交錯但流暢的曲線很有音樂感。

綁剪刀的繩子是後來才加的,因為我發現剪刀經常掉下來。(跌壞了就真的大件事!這把專用剪跟它的大小是不成比例地貴。)

Thursday, July 16, 2009

讓孩子走自己要走的路

星期日我跟W到了中環一家賣all-day breakfast的小店吃午餐。說著W跟我說起她對教育小孩的恐懼。

我跟她都認為,孩子小的時候,應該讓他們吃、玩和睡,給他們一個快樂的童年。我自己很喜歡小孩子,到現在這一刻(雖然在教英文的過程裡遇上了小魔怪和怪物兄弟),如果我有結婚生子的褔份,我還是想要三個孩子。從很久以前我就一直留意小孩子的心理,也決定了,將來有孩子的話,我要讓他們選自己喜歡的來學。

其實這也是我成長的方式。我自有記憶以來,所有的興趣班都是我要求上的,同時也是我自己決定不上的。(我記得,幼稚園的我上畫班,上了一段時間之後,我就跟媽說我不要上了,因為星期六早上的卡通是最好看的。)

W說,最怕就是當自己有小孩時,看到身邊的朋友又報Victoria又上playgroup,又學琴又學笛,又英文又法文又普通話,又網球又游水又golf,自己就忍不住也報,怕孩子跑輸了。說起這個話題,我就想起現在我在教的小朋友。我在教的小朋友,有些根本不想來,他們來學英文,不過是因為父母想他們考張證書。(想也不是問題,問題是,現在的「高級」父母,有幾多給小朋友報了名之後又沒做好心理輔導。孩子不知道自己要考試,也不認為要認真上課,真難為了老師。)就算是有心上課的小孩,一個暑假要學七、八樣東西,看他們睡眼惺忪的樣子,又吸收到多少?

今天跟學生聊天,不少小朋友都跟我說他們其實不喜歡學某某,也許是根本沒興趣,又或者是老師教得不好。今天我問一個學生,鋼琴老師教得不好,為甚麼不換老師?她說,媽咪覺得老師沒問題。我差點沒叫出來,我說,你才是用家呢,再說,學鋼琴是很個人的經驗呢。

我還是相信,教孩子最重要是培養一個好的性格,讓他們去選擇,也是一個好機會去訓練他們承擔責任。確實,有些時候我們覺得小孩子沒有能力去判斷自己是否喜歡學某種技能,但我們幾乎忘記了,小孩子喜歡一樣東西與否,從他們的眼神和笑容就能夠知道。問題是,即使我們都知道世上沒有多少通才,有多少父母能夠堅持不推自己的孩子走主流之路?

Friday, July 10, 2009

是日天晴

















這次我學乖了,隨身帶了很強勁的防曬,塗完再塗,回程時發現皮膚真的紅也沒紅。趁陽光正盛,我要多出去走走。

有誰要當我的旅伴嗎?


Wednesday, July 8, 2009

手作日











Y成了我西環家裡的第一個客人。今天她來我家做手工,我教她做羊毛手工。Y的手挺巧,一整個下午都沒刺到手,(可是卻神奇地弄斷了我的幼針)。這天她的成果是造出了一小塊像真度極高的餅乾,上圖正是她的作品。

本來是打算跟她一起篤羊毛,誰知我忘了自己只有一塊墊板,我只好一面教她做一面自己做刺繡。放下了大半年的花樣差不多繡好了!

為了繡新書的花樣,我買了一大堆新的繡線,看著真覺得跟買到了新木顏色一樣興奮。

下一次我跟Y會做立體卡,有愛手作的朋友想加入我們嗎?

Monday, July 6, 2009

和而不同

雖然我知道答案,可是我還是要問B一次。我問B,我是否一個難相處的人。他答我他不覺得。我說,有人說我只活在自己的圈子裡不接受有其他想法的人,那我算是怪人嗎。他說,這樣的話你跟我們這些怪人玩就好了。

跟一個不明白「和而不同」的人說和而不同叫我太生氣。某人說我不接受跟自己想法不一樣的人是不行的,要做到和而不同才行。其實我的朋友跟我很不一樣,但他們都愛我疼我,大概是因為我們都有一些共通點。

我的朋友都是心地善良,重情重義氣的人,而且富責任感。不一定每一個都有大眾所謂的「傑出成就」,不一定每一個都愛文字愛藝術,不一定每一個都活潑開朗能言善辯,但他們的心腸是好的,而他們也享受生命。

既然有人提點我,我就從記憶裡尋找自己的朋友裡有沒有跟自己的價值觀完全相反的人。於是,我想到三年之前認識S的時候。S跟我是完全不一樣的人,他的腦筋很好,思考能力極強,但比較喜歡各自為政,不會跟朋友有太深入的情感交流;那時的我就剛好相反,凡事以人為先,人的感受比事情辦好更加重要。不知怎的,我很喜歡S這個人,每每吵架吵得面紅耳赤,哭乾眼淚了,又再說服對方。那時的我,思考能力不夠好,辯論技巧又不夠S來,怎會說得過他?結果都是他讓步。後來他學會了我的說話方式,我從他身上學到了思考方法。當日我沒放棄跟他交往,大概是我知點他心底裡其實是重情重義的人,雖然他表現出來是機械人一個,但他的心很善良,也很單純。

其實除了S以外,我的朋友,都是一個一個用心的交來的。沒有理解和妥協,又何來「和」呢。

如果我們變了吸血殭屍

最近我在追看The Twilight saga,幾乎書不離手,現在已經讀到Eclipse 的中間了。就算只看了電影的朋友們都應該知道,小說裡的某些吸血殭屍有特殊技能,例如Edward Cullen會mind-reading,而Alice Cullen則會預視未來。傳說這些特殊技能是根據吸血殭屍在生時性格而生,有一天我不禁在想,如果我和身邊的人都變了殭屍,究竟我們會有甚麼特異功能。

W變了殭屍的話,應該突然會說會聽多國語言,在她在的話到哪裡都不用找翻譯。B呢,就應該會擁有「朝偉的眼睛」。無論發生甚麼衝突,只要B深情一望事情就解決掉了。M大概會跟Bella有點相似,無論甚麼人對他用特異功能,他都不受影響,沒辦法讓他痛,也沒辦法讀他的心。我親愛的D,如果她成了殭屍,她會預知未來。我覺得她不會像Alice看到畫面,但她會感覺到危險。要畫面的話,應該要找M,她會把未來的事畫出來。

至於我呢,當然就是千里耳啦。作為(漂亮)吸血殭屍的我,可以聽到別人的想法,還可以聽到很遠很遠很遠的聲音,然後我會一字不漏的寫出來。


後記

剛才跟B討論起變殭屍這個話題,我們又發掘了幾個朋友的潛能。

做醫生的A做了殭屍之後有healing power,被她摸一下傷口就好了。C就懂得用腦電波破壞電子儀器,又或者控制電子儀器。經常帶我們「遊花園」的I是一隻一開口就令人暈倒的殭屍。(會發出特別的聲波?)

(還有想加入殭屍家族的朋友嗎?)

Saturday, July 4, 2009

跟陽光玩遊戲







二號那天醒來,我照鏡子,第一個感覺就是臉真的很髒。其實不是髒了,只是臉的下半部份都曬黑了,沿著太陽眼鏡的形狀。

七一那天我沒去遊行,我去了東平洲拍照。沒想到陽光竟然那樣好,曬得雙臂都紅了。(但因為海風很好的關係,當時不覺得熱,回家後倒是受了苦。)爸媽看到心都痛了,我竟然還是覺得很快樂。我知道這個想法很蠢,但我還是想說,當我想到未未一年要住在一個幾乎不見陽光地方,我就很感恩那天狠狠地曬了一天。

照片因為有陽光,所以特別好看。我第一次在烈日當空下拍照,想看preview也看不清,可是照片還是不錯。也許不只是陽光的關係,而是因為有伴去拍照,所以特別高興,也學到很多。但願能夠找到一個攝影的伴兒。

關於工作

放了一個月的暑假,又沒有多餘錢去旅行,我坐在家裡竟然覺得很不自在。我想了一下才發現,原來我由中四開始便沒有放過暑假,我都可算是一個工作狂(笑)。中學時期的暑期生活除了有外遊之外,就是溫習和去各種體驗營。入了大學,暑假就被工作填滿了。

這個暑假本應留在圖書館裡讀書,但忙慣了的我還是想找些事情做。猜我找到了甚麼工作?我找了一份教小朋友英文的兼職。其實我並不討厭小朋友,只是我不喜歡教書,因為我怕自己教壞了人家的孩子。這次兼職除了是為了賺錢和打發時間之外,也是一個好機會去做自己一直害怕的事情。這份工作其實真的不錯,時間很自由,而且是用全英語教學的。(我的職位好像是Native English Teacher呢,哈,我受不起,可是聽上去很有虛榮感。)

星期一就要跟老師們開會了,希望能夠跟他們好好相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