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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October 17, 2011

我成長在一個沒有情歌的年代

最陣子在皇上和皇后那裡打朝九晚六工的時候,幾乎天天都聽903的節目。最近森美和小儀在節目裡每天挑兩首霖爆情歌讓聽眾投票,選出窩心的一首。我聽著覺得十分有趣,因為他們挑的情歌,都是八十年代尾、九十年代初的情歌,《每天愛你多一些》、《Right Here Waitng》、《More Than Words》都是直到今時今日仍深受喜愛的經典。

那天我跟S說起這個挑選情歌的活動,說著說著就發覺,在我們探索所謂愛情的年紀,流行曲的風氣已變為慘情歌當道。我讓S去說一兩首在我們初中時算得上是霖爆的情歌,我倆竟然在電話裡沉默起來。深深地刻在我們記憶裡的,是《逃避你》、《時光倒流二十年》、《非走不可》。早陣子有人在比較七、八、九十後的感情婚姻觀,我倒是覺得,流行文化的影響倒是不小。聽著慘情歌長大的我們,再也沒有那些歌頌地久天長的歌詞為我們洗腦;暗戀中的人不會覺得自己是陽光檸檬茶廣告的主角,而會想像自己是悲劇主角默默地付出沒有回報的愛;戀愛中的人不再藉情歌承諾地久天長的愛,而是在歌聲中抒發真的戀愛了的感覺。

也難怪我們這些八十後愛得理性、愛得現實,只怪那是情歌教我們的。

***
其實在我成長的過程裡,也不是完全沒有情歌,最少我有Westlife和Boyzone的歌陪我一路走過。

上個月跟Y聽了Westlife演唱會。最初知道Y也喜歡Westlife的時候,我真的驚訝得只會說,沒可能,Westlife是我這個年代的。(後來跟比我大幾年C說起Westlife演唱會,她竟然跟我說了一模一樣的話!可見這幾位叔叔是跨年代的經典人物。)

最初聽Westlife的歌,是因為那時候自己很崇拜的大哥哥喜歡。那時候主要是覺得,只要我也會聽Westlife的歌,我們就是平起平坐的了,而且我一直也相信,一個人喜歡甚麼音樂,可以反映他是怎樣的人。所以最初我並不是被Westlife的音樂吸引,也許到了今天,他們也不是我最愛的那杯茶,但他們的音樂對我來說,象徵了青春和愛情。

由我第一次聽他們的歌算起,事隔十一年我才下定決心要去朝聖一下,大概是因為他們的歌是少有能讓我跟年少的的己有共鳴的連繫。十一年來,他們由五人變四人,由勉強可算作偶樣派的外表變成今日發了福的叔叔,但他們的聲音依舊吸引,他們的歌仍然震撼人心。

會願意在工作週山長水遠去聽演唱會的人,應該都是真心喜歡他們四人的。我第一次去演唱會聽到台下的觀眾環迴立體聲一般的大合唱,即使螢幕上沒顯示歌詞,大家都能夠一字不漏的把歌唱完。我在唸高中的時候,有一陣子我每一晚都是聽著同一隻大碟入睡,歌詞比書背得還要熟。唱著他們的歌,就像回到從前,生命簡單而美好的日子。




但要我選擇一首霖爆情歌的話,我會選這首.....

Thursday, November 4, 2010

It's Magic!

(很想睡,但我要在我忘記那份感動之前,記下James Galway的音樂帶給我的震憾。)

昨天去了看James Galway。很久以前,在我讀中學的時候,我學過長笛。我沒有音樂天份,更沒有練樂器的恆心;只是那時候的我,喜歡長笛的聲音到一個地步,是儲了一年錢買了一支長笛,逼迫父母讓我去上課。中六的時候,我剛考到了三級(事實上,現在我仍然只有三級),轉了跟家姐的老師學笛。那一年James Galway來香港表演,家姐跟我說,學長笛的人,不能不認識這個人。於是她送了一張演奏會的票給我做生日禮物。

那時候第一次聽到他的音樂就迷上了。

後來讀大學的時候,他又來了香港,我自己去聽,甚至去了排隊要簽名;因為我怕他年紀大了,不會再來香港。

這次和我一起去聽長笛的有家姐和樂器哥哥。我們買了最貴的票,坐的位置剛好看到台的中間。James Galway和Jeanne Galway是很匹配的一對,這個晚上他們倆特別好看;金頭髮的Jeanne穿了金色晚裝,而頭髮銀白的James穿了銀色的西裝。

James Galway真的能夠把長笛玩得出神入化,同一支長笛,他吹出來的聲音時而圓渾,時而輕盈。Lady Galway也是很好的長笛演奏者,但她吹出來的音色就是沒Sir Galway那麼靈巧。(事實上,整個晚上我都用「哇個低音好圓」\「點解個高音可以咁薄」之類詞窮地表達我對聲音的理解。所以也就別要求我把James Galway的長笛,寫到陳蕾士的琴箏那個水平。)後半的選曲都是很需要技巧的,除了手指要靈活,舌頭更加要練到有力。怎麼形容我聽到甚麼呢?那些選曲的特色大概就是,在變奏的部份,主旋律仍然鮮明,只是音與音之間加了很多個音。James Galway可以做到主旋律像來自一支長笛,而中間加了的音輕得像伴奏。聽到一半的時候我閉上眼睛,有一刻真的以為有兩支長笛在合奏。

我總是覺得,一個人奏出來的音樂能夠反映那個人的性格。如果是這樣的話,我相信James Galway是一個溫柔的人。演奏會完了之後,因為一些意外,我個三人去了排隊要簽名。那一刻的心情真的難以形容,我內心激動,不是因為得到了簽名,而是因為我有機會跟表演者說,我真的很喜歡你們的音樂,請你們一定要再來香港。

Tuesday, June 29, 2010

她也不過是一個凡人

一.
這個summer trip在倫敦完結。在離開倫敦的前一晚,我看了《Love Never Dies》。我知道我早就說過這一定不及Phantom,但Andrew Lloyd Webber的音樂讓我動容了,於是趁有伴兒,無論如何都要看一次。Webber的音樂仍然有水準,但LND不像Phantom,裡面沒有太多凡人也可哼在嘴邊的歌。每一首歌都是寫給擁有好嗓子的人唱的。

看LND之前,我只是大概知道故事,到我真正看音樂劇的時候,把它跟Phantom對照,我就開始困惑起來。Webber很明顯偏心於Phantom這個角色,甚至我懷疑他對這個角色有點迷戀。LND其實是關於Phantom的故事。它讓這個角色立體起來,而在結局給予他「應得」的補償。(故事裡的悲慘人物,總是會好過來的,不是嗎?)原本以白馬王子身份出現的Raoul在LND變了一個潦倒沒出色的丈夫,已經不是唱All I ask of you的深情男子了。更難以想像的是,Christine其實不是純潔的公主,不是那個要被Raoul拯救的無助女孩;她也不過是血肉之軀,愛Phantom的靈魂於是跟他偷歡,但卻因為厭惡他的外貌而選擇英俊出身好的Raoul,多狡猾。於是All I ask of you那動人的承諾,因為故事的延續而變成可笑的謊言。

劇終時,Phantom為勸Meg放下手鎗,說,傷痕纍纍的人,內心其實也可美麗,只是人們沒有用心去看,不是每一個人,都像Christine那樣完美。LND裡的Christine哪裡完美?她是Phantom心中的美麗印象,但她也不過是一個凡人,貪戀美麗的外表,同時又想得到夢想和愛情。所以我不得不原諒她。


二.
差不多每個說起SATC 2的人,都說故事變了,那四個不老的New York Girls慢慢地變得跟普通人一樣,怕老,怕寂寞,需要傳統的感情關係。今天我終於都看了SATC 2了。雖然我認同身邊的人們的講法,而覺得SATC的精神消失了,但另一方面,我又覺得應該同情地瞭解。

看了電影的朋友,你們留意到,她們四個老了很多嗎?SATC一路拍下來,其實也都是演員們成長成熟的記錄。她們四個拍到這一集的電影,跟最初的她們比,皺紋都多了很多。雖然如此,她們卻比從前多了一份成熟的韻味,也比從前打扮得高貴。外表和衣著也如此,她們的心境又怎能沒有改變?當然,作為SATC的粉絲,我們會想她們永遠不老,永遠有活力地date\ flirt下去,但現在電影的「膚淺」和「世俗化」告訴我們,其實她們也不過是凡人。Dating她們也許很擅長,但說到婚姻生活和當母親,她們也只是在探索吧?唯一不變的,是那種girlfriends forever的溫暖吧。

所以她們講婚姻,怕老,怕寂寞,我也原諒了。


三.
我下了決心要成為一個旅人,四海為家。把探索世界視為理想,叫我安心下來,因為我終於找到可靠的出路。當我決定了下一個目的地是法國之後,我突然想起從前,然後我就明白,那時候其實是我把喜歡的人推開。我一直都在尋找離家出走的辦法,然後當我遇上他,我就以為那是出路。於是我變得不再是我自己,而是一個企圖把感情變成出路的人,但我卻沒有說過,要離家出走的理由,也沒有發出求救訊號。我以為自己能夠把委屈骨一聲吞下然後做一個健康正常的人,然而我的不安出賣了我,但卻又沒把我的軟弱翻開來。

如果時間能夠重來,如果還有下一次的相遇,我一定會把我的軟弱說出來。我也不過是一個凡人,也會害怕被拒絕,也會害怕需要安慰的時候,沒得到一個及時的擁抱。

Sunday, January 31, 2010

星期六下午聽的睡前故事



早就買下了《Arabian Nights》的票,雖然功課還沒有做完,但因為這個劇季快完結,我還是去了看。結果我的選擇沒錯啊。

《一千零一夜》應該是不少人小時候的bedtime reader,但我只知道這個故事的主線,但從來都沒完整地聽過一次故事裡的故事。記得大一的時候,上英國文學的入門課,讀的是《The Man Who Would Be King》,想起來都覺得悶,但那本書是不錯的入門書。那時候,其中一課是關於layers of reading,即是說,究竟一個故事裡可以有多少層,而每一層是用甚麼方式去表達呢。《一千零一夜》不光是故事中有故事,而是用零碎的故事去帶動主線發展。想到這一點,我就很好奇究竟RSC會怎麼演。究竟怎樣才能夠把故事同時「說」和「演」出來?

讀英國文學入門課時學到挺有用的基本功,說要展現一個故事可以show也可以tell。RSC在《Arabian Nights》裡面正正就是不停交替地運用show and tell去把故事說出來。因為人物角色又多又亂,他們出場時就會用說第三者的角度把自己角色的故事輕輕交帶,讓觀眾清楚知道他是誰,然後下一秒,他就進入角色裡把事件演出來。

最有趣的是那個下殺妻令的國王和把故事說了一千零一夜的皇后在故事裡的參與。在最初的故事裡,國王一直坐在台的一邊看故事的「演出」,看上去並不太投入;而皇后和妹妹有些時候會坐在故事裡,成為故事的一部份。後來當國王開始動容,開始喜歡上聽故事的時候,他就成為了故事的一個閒角。到後來說到一個關於一個誤信謠言而錯怪皇后的王的故事時,國王就演故事裡的王,皇后也演故事裡的皇后,故事世界和現實世界(即是主線故事的世界)就開始重疊起來。到最後的故事,皇后說的,就是她跟國王的故事,他們倆於是就成為故事的一部份。RSC把這個故事的流程處理得很好,不但把觀眾帶入皇后所說的故事裡,也成功引導我們去理解國王的情緒和改變。

看到最後,我忍不住掉了幾滴眼淚,大概是我看得太投入了。回家的時候我在想,如果當年的入門課,讀的是《一千零一夜》,那多好。(但那是沒可能的吧?讀《The Man》另一個原因是想講Imperialism這個深層次的課題吧。)還有不能不提的是,演皇后的女子真的很吸引人,她在最後跳起阿拉伯舞蹈的時候真的很好看。大概是只有那種女子的體型,跳起那種舞才好看。中國舞也都只是那種纖細幼長的中國女子的身型跳起來才好看吧。

Saturday, June 20, 2009

第一次看紅館演唱會


[這是我最喜歡的一張,用了來做wallpaper]


[他們十指緊扣唱女校男生,我笑得停不了]


[從小就知道謝天華是唱得跳得的,但沒想到他跳舞真的如此好看]

[演唱會裡最奇怪的一段就是林峰帶阿Sa走完整個舞台,聽她唱二缺一]


[這就是報紙裡寫那個傳說中很難的舞步]


[愛在記憶中找你]


[明天以後]

這是我第一次去紅館聽演唱會。其實我也不是演唱會愛好者,自己買票去看的,之前就只有王菀之那一次。(因為我實在喜歡她的歌。)為了看這個演唱會,我趕功課連覺也沒睡好去買票。

這次跟家姐姐去看,看的時候不覺得很好,因為紅館的舞台對林峰來說還是太大了點。可是當我們回到家裡,翻看照片的時候,愈想愈覺得很好看。我知道不少人都是因為有免費票而去,而很多人都只認識他最紅的一兩首歌,所以氣氛不會十分好。也許跟他的嘉賓比,林峰的壓場能力還未及水平,可是,也許就是因為這樣,所以我才喜歡他。

這兩天都在聽他的新碟。自從演唱會之後,「換個方式愛你」這首歌就一直在我腦海裡縈繞,令人有點抑鬱。


希望post-concert的情緒快點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