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November 23, 2009

文字裡的心意

我很喜歡寫信,手寫的那種。小時候曾經拉著朋友通過信,也寫過交換日記,後來人大了,或許是已經分隔兩地,於是就不了了之。最長久的通信,大概是跟S吧?那時候我們同班,坐在彼此的隔鄰,可是我們還是會寫信。很奇怪吧?但那時候我就發現,面對你喜歡的人,你會有說不盡的話,而即使天天見面,有些話還是寫下來比較達意。那時候因為跟她有寫信的習慣,所以鬧翻了不好意思說出口,就用文字來表達。

通常我寫卡寫信最常用三種語調,要不就是無聊搞gag,要不就是很sweet的,又或是帶點文藝腔。三種語調分別代表我的一面。無聊那種我免得過都不會用,因為我不擅長寫口語,也不擅長開那種玩笑,唯一我就是面對D那些大學同學,用這種語調我才會感到舒服。第二種都挺常用的。我心底裡就是相信最終事情會變得美好變得幸福快樂的人,而且滑頭一點也好啊,讀信的人會很快樂。文藝腔也是常用的,就是帶點愁帶點深沉思想的那種調子吧。(就是我寫blog這種語氣吧?)用這種文字最能表達到我的思想,但表達不到我真實的感情,文字都被修飾過,再單純的感情看起來都變得老練。曾經有些信,想掏自己的心出來給對方看,希望對方看到我看到的他\她,不自覺地就用上這種文字來寫,於是被人讀到憂鬱而不是滿溢的感情。

應該是我的文字功力還不夠吧,還是未遇上知音人?但經驗告訴我,能夠讀懂文藝腔裡的情懷的人,都不是陽光型的。我這種九成時間都陽光滿滿的人,跟真正的文藝人是溝通不來的。

說起寫信,是因為真在終於有機會寫很多信給朋友,而又不會讓他們不知所措吧。我已經寄出了五張卡,真的是「買卡都買到破產」。所以昨天逛街的時候特意找一盒漂亮的萬用卡,好讓我隨手就可以寫,畢竟卡的設計只是錦上添花,裡面的文字和心意才是值得珍藏的。給我地址,讓我寄你一張英國的卡好嗎?

Sunday, November 22, 2009

抓緊快樂

自從那天我從電話裡聽到了某人的聲音,但決定不跟他說話,我就斷斷續續地發著惡夢。不是失眠,就是沒辦法睡好。因為睡得不好,心情也差,於是我把自己困在房間裡一個星期有多。這些日子裡,我想回家,不想把碩士讀下去,也不想找工作。我能做的只是讓自己生存,吃飽就睡,也不再理課堂的種種。也不光是因為那通電話的。我知道被逼寫了一份不滿意的功課也是我想自閉的原因。

這兩天我忽然想開了。我以為自己離開了就被人忘記,其實身邊的人都掛念我。於是我記起如何愛自己,和我一直怎樣處理自己不擅長和不喜歡做的事。就由最趕的做起,然後做自己最怕最討厭的。我也要做一個更好的朋友,多說一些正面鼓勵的話,寫一張心意卡,他們就會很快樂。老舊的聯絡方法雖然貴,但更窩心。這天我醒來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去寄卡。自己喜歡的朋友幸福快樂就是我最大的心願。光是支持和鼓勵這一點,我就是沒有好好的對那個人好,所以現在的爛攤子都是我造成的。一早就坦誠的表達關心不就好了嗎?因為我怕出醜,於是就不自覺地把愛變成猜心遊戲,何苦呢。

今天休息了一整個下午,感覺良好。我只想記住這刻微小的快樂。

畢業禮以外的種種

見到朋友仔的畢業照就覺得自己終於畢業了。現在的我突然很興奮,因為我在想要怎麼安排跟朋友拍照。記得兩年前的冬季,我一個月以內送出了兩束鮮花給兩位男性朋友(當然啦,人家受洗嘛),我以半抱怨的語氣跟D說,我還未收過男生的花就已經送了兩束給男生,看來我沒有收花的福份。D說,你很快就會收花的啦,畢業嘛。我希望這位人兄還記得他的話,為我帶來一小束鮮花。

因為跟D這個話題,令我跟A醫生(對,有兩位A醫生,這是牙醫A)討論起送花的制度起來。我跟A說,如果到時很多人同時買花給我,這樣倒是糟蹋了漂亮的鮮花,鮮花只能漂亮幾天,我一個人只能抱一束花。於是我就說要做一個網上system,我會列出拍照的日子,然後希望有善長人翁認投當天的花束。我還在A的耳邊說了幾十次我喜歡銅鑼灣City Super那家花店的花,因為那裡的包裝簡約而高雅,而且花種很特別,還有我最喜歡的花!我偶爾會把這件事提一次,於是A就被「畢業花束」這個issue和無聊的我折磨了整整兩年。

現在終於都等到我畢業的日子了,當然要把這件無聊事寫出來,順便說,有心送禮的朋友,給我寫張卡我就最開心,要不就給我買一小束花吧。我最喜歡繡球花和鬱金香。

我還在掙扎要不要訂一隻畢業熊。我不打算抱著布偶拍照(都大學畢業了嘛…),但我想要一隻做紀念。只是要畢業熊陪我睡也未免太委屈了它吧?畢業熊我還未決定好,但畢業禮物我倒是有些念頭。今年跟我一起畢業的有幾位best of the best friends,所以我不能懶惰,要親手造一些小東西送他們。我已經有些念頭,明天如果幸運地找到材料,我就可以動工了。希望他們會喜歡吧。

Thursday, November 19, 2009

記一些事

想寫些東西,但我只想到零零碎碎的事情。生活,就是由小事情組成的吧。

上次去倫敦的時候跟J依依不捨地約定再次再倫敦見面,現在竟然開口中,下個星期因為要做recruitment test的關係要去一趟倫敦。如果可以在J家裡留宿的話,我們真的很快又見面。

還有兩個星期就要回家了,好興奮,現在我每天都要數幾次還有多久就回家。我還有兩個星期就回家,那就代表V和M還有兩個星期就要結婚了!前天那個失眠的晚上,我和P在說著婚禮的事;昨晚又跟不是我們圈子的A說著我有多興奮。我一感動起來就眼淺。昨晚說著的時候眼淚都要流出來了。V的婚禮那麼重要,因為他就像我的大哥哥一樣,看到他和M一起這麼久,讓我相信happily ever after是有可能的。如果有個人能夠在我很感動的時候抱抱我,將我的感動化為真實,那多好。

最近不停跟香港的朋友講電話,我盡可能都逼迫他們親口跟我說話,因為我太寂寞和太想念熟識的語言。我跟C說我很想跟人講中文之後,那個晚上我們聊了三個小時,說盡了大半年沒說的話。C變得成熟穩重了,從前的他倒不會記得我寂寞便主動找我voice chat。(不知道他在美國吃甚麼吃到他現在人變sweet了?)我們由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做同班同學開始算起,已經九年了。時間過得真快。但令人討厭的是,他愈來愈charming,我愈來愈老成。果然是藍籌股。

交了功課之後又在amazon買了東西。這次買了手工書和書架。那天收郵件的時候收到了兩包給我的東西,一本我肯定是我的手工書,另一本我想破了頭都想不到是甚麼。我不停地想,我訂書架不會訂錯了是迷你書架吧?拆了包裹看到是書之後,心想,誰會送這種書給我?又不是我喜歡看的那一類書呢。後來拆了收據,知道是A要我帶回香港的書,我頓時鬆一口氣。我真的以為自己又花了錢買東西呢!(後來我跟A說這件事,他說,我以為你知道那是我訂的。對,我是答應過會幫他帶書回香港,可是剛好在我買了東西的時候收到包裹可是會嚇我一跳的。)

Sunday, November 15, 2009

想家

晚上電視重播《四個婚禮一個葬禮》,讓我想起從前跟媽一起窩在客廳裡一起看明珠台的「情濃七日」。後來「情濃七日」變了「情濃weekend」,就沒有了indulgence的感覺。有一次我跟媽說起,明年的情人節倒數七日,我要看我自己精選的情濃七日。如果要我選的話,一定會有27 Dresses、玻璃之城、Love Actually和假如愛有天意。這些電影對我來說有種魔力,讓我每一次看都掉眼淚。

我受不了看超年輕版的Hugh Grant,於是上了睡房想看電影。最近可能因為功課辛苦的關係,特別想家,但我卻看了《玻璃之城》,於是就更加想家了。第一次看《玻璃之城》,應該是高小或初中的時候吧?那陣子家裡添了VCD機,爸狂熱地買VCD來看,《玻璃之城》可能就是這樣出現在家裡。但我可以肯定,那不是爸買的,一定是媽。(最有可能是中一的時候,那時候買了一隻有Big Big World的集錦碟,裡面有Try to remember,我記得我不停地聽,因為那是玻璃之城的歌)

那個時候,我還不認識香港大學吧?我第一次看的時候,究竟想了些甚麼呢?我已經忘記了自己看了這套電影多少次,但每一次再看,心就酸一點。第一次看的時候,大概就是當作一個關於遺憾的愛的故事來看吧。後來在預備入大學的日子再看,觸動我的就是電影裡所描繪的,港大那種英式的傳統。進了大學,讀了關於電影的課,就知道《玻璃之城》是關於回歸、關於傳統和關於香港的。到現在,人在英國再看,才發現導演多有心地向觀眾展示香港的面貌,她選的角度在我眼中看來,很有家的感覺。現在才知道,人無論走遍多少地方,最後還是要回家,因為那裡有你愛和愛你的人。不只是活生生的人,還有跟某些人一起活過的痕跡。踏在家所在的土地上,感覺特別踏實。

最近看到朋友開始拍畢業照,我特別想家、想念港大和大學同學仔。雖然明知道三個星期後我就到家了,可是看到人家拍照自己不能拍,還是感到很孤單啊。我想念從前有人跟我討論文學的日子。我說話比思想清晰,於是每次寫功課之前都要跟朋友解釋一次我功課的概念,說服了人家,我才下筆寫。現在在英國寫功課,總是找不對時間跟香港的朋友說話,於是就不願寫了。K和D知道我想家不願做功課,於是就不斷提醒我做好了就可以回家,像跟小孩說吃過了藥就有糖一樣。

說了這麼久,我終於累了可以睡了。

Monday, November 9, 2009

Settle down

在香港,朋友之間的寒暄總離不開工作、學業和愛情;來了英國這麼久,我答得最多的(又最行貨)的問題就是「適應了英國的生活沒了?」。這個問題出現的頻率跟問人家吃了飯沒有差不多高,連我媽都要隔個星期問一次。

那我真的是適應了這裡的生活嗎?老實說,來到這裡過了一個星期,適應了時差,開始不吃即食食物,我就當適應了。但到底怎樣才算適應了英國的生活?我只知道自己的生活習慣改變了(不知道算不算英國化了?):

*早餐很喜歡吃牛油果醬多士,是真正的牛油(我在香港免得過都不吃方包,免得過都不吃牛油)
*開始了喝英國的奶茶(當然是不夠香港茶餐廳的好)
*煎蛋要加牛奶
*明知道去ASDA要走三十分鐘,而我去那裡是買超大件的東西,我也照樣去,而且還為此早起
*入黑我就要吃晚飯(即五點鐘)
*穿得不厚都不覺得冷(在香港同一個溫度,我會覺得自己的鼻子正在掉下來)
*喜歡上吃橄欖和Honey Mustard醬(!!!)
*有酒喝都會喝,紅酒白酒Rose都喝
*經常吃茄汁豆(我想有不少朋友聽過我、茄汁豆和英國的淵源)

有一樣改變倒是被逼的,就是去圖書館讀書。我到今日今日,對圖書館仍然是十個討厭,只是書不能外借,只能「霸」。所謂的「霸」,就是你可以夾一張綠色紙入你在看的書裡,離開圖書館之前放在門口的檯上,你就可以用那本書兩日。要不是為了交功課我都不會走進圖書館,bugger!

Sunday, November 8, 2009

Desperate Housewife

我想說的是,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做全職家庭主婦,我一定超級desperate而且結婚兩日就足已嚇走老公。

我今天在家裡用了大概五個小時,做了人家一天可以做的「家務」。

事情緣於兩日前,我突然很想換被袋,但我在香港只帶來了床單和枕套(還要是很勉強才夠大的那種,這裡的床真大)。反正我要尋找topper,就決定了今日一早去遙遠的Maybird Centre看看。在ASDA買到了被袋和枕套,又買了燈的裝飾,還差點買了書架。

我這個人,決定了做的就一定要做到。問題是,新的被袋不洗不能用,舊的又一定要換,怎麼辦?

於是,我一回到家裡(當時大概兩點半),我就把新被袋枕套掉進洗衣機,然後選用最快的模式洗。下一步就是開電腦,為的是load電視劇好讓吃飯時可以看。然後我就把pizza放進焗爐。在等吃的時間裡,我跑到自己房間把那個十級難搞的燈飾裝好,裝完了剛好可以吃午餐。剛吃完了午餐,被袋剛洗好,但濕濕的怎能用?於是我把要洗的床單被袋拿下來洗,另一方面我就開燙斗把新的燙乾。(一面燙,我一面上網追電視劇)到晚餐的時間,我一面做飯一面燙被袋一面看電視(還要被同屋撞見我這個極滑稽的樣子)。

忘了說,晚餐之前我突然記起,我放在圖書館裡的書今天就要重新上架。我還未看完的啊!於是我跑了回學校入紙把書多留兩日。還有,我晚上七點半要看話劇。就在我看話劇之前,我把要洗的衣服放入洗衣機,和把洗碗機裡乾淨的碗碟放回原位。

Multitask的先決條件是,你需要一個極大的工作空間。今天我能夠完成如此壯舉,因為我的同屋都不在家。要不是L和R去了旅行,我一套床單都洗不成,更何況是兩套加一機衫。(沒辦法啊,屋裡有四個人的時候大家都要洗衣服,就沒地方晾曬了。)

Friday, November 6, 2009

長期開機

在這裡一個人生活,我覺得自己除了睡覺外,其他時間都在做decision making。幾乎在睡覺之前,我就要想好第二天要完成的事和先後次序。有時候想在學校多讀一會兒書,到肚餓了想有點暖的下胃,就會想回家走一趟。

昨晚從倫敦乘車回家的途中,除了看熱鬧地目擊有人沒車票被罰錢之餘,腦子裡想的是家裡有甚麼食物。確定家裡的食物可以應付第二天的午餐之後,想的就是要去超市買甚麼和甚麼時候去。

今天去買東西之前上了圖書館一趟,心裡想著的是這天要讀多少書,然後明天甚麼時間來繼續讀。

去超市的路上下起雨來,我在想,回家好還是向前走好?回家的路很遠,而且空手而回的話晚上就要餓肚子。

買好了東西,雨下得更大。我站在超市門口計算回家的路有多遠,而我又可以以怎樣的速度走回家。之後就開始想,回到家之後,先做飯還是先洗澡?要怎樣做我才可以趕在電視劇開始的時候預備好晚飯?

我有時候覺得,可能我有本事承受在I bank工作那種壓力。

倫敦84小時

有Reading Week真好,我這種懶人可以趁機去玩。我催眠自己下個星期要交的四千字並不要緊,閉起雙眼買下了去倫敦的火車票。

這次到倫敦重遊了Notting Hill和National Gallery。這次在National Gallery沒看到我最愛的那幅Music,但終於看到了Degas的真蹟,又好好的享受了英式下午茶。

那天我約好了住在倫敦的J吃晚飯,未到約定的時間我就在Regent Street逛街。我在一家漂亮的店子裡試了很多裙子,只是裙子太貴,我這個窮學生現在買不起。



原本決定了要在那家店買一個handmade hairband做紀念,可是最後一刻我還是覺得£28太貴了,結果買了£16的髮夾。回來之後我不時拿出來看,好像已經擁有了那店子裡最漂亮的東西。



這是我在悠長假期裡走過的第一站(如果Stratford和Birmingham不算的話)。之後我還要去很多很多很多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