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8, 2009

Desperate Housewife

我想說的是,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做全職家庭主婦,我一定超級desperate而且結婚兩日就足已嚇走老公。

我今天在家裡用了大概五個小時,做了人家一天可以做的「家務」。

事情緣於兩日前,我突然很想換被袋,但我在香港只帶來了床單和枕套(還要是很勉強才夠大的那種,這裡的床真大)。反正我要尋找topper,就決定了今日一早去遙遠的Maybird Centre看看。在ASDA買到了被袋和枕套,又買了燈的裝飾,還差點買了書架。

我這個人,決定了做的就一定要做到。問題是,新的被袋不洗不能用,舊的又一定要換,怎麼辦?

於是,我一回到家裡(當時大概兩點半),我就把新被袋枕套掉進洗衣機,然後選用最快的模式洗。下一步就是開電腦,為的是load電視劇好讓吃飯時可以看。然後我就把pizza放進焗爐。在等吃的時間裡,我跑到自己房間把那個十級難搞的燈飾裝好,裝完了剛好可以吃午餐。剛吃完了午餐,被袋剛洗好,但濕濕的怎能用?於是我把要洗的床單被袋拿下來洗,另一方面我就開燙斗把新的燙乾。(一面燙,我一面上網追電視劇)到晚餐的時間,我一面做飯一面燙被袋一面看電視(還要被同屋撞見我這個極滑稽的樣子)。

忘了說,晚餐之前我突然記起,我放在圖書館裡的書今天就要重新上架。我還未看完的啊!於是我跑了回學校入紙把書多留兩日。還有,我晚上七點半要看話劇。就在我看話劇之前,我把要洗的衣服放入洗衣機,和把洗碗機裡乾淨的碗碟放回原位。

Multitask的先決條件是,你需要一個極大的工作空間。今天我能夠完成如此壯舉,因為我的同屋都不在家。要不是L和R去了旅行,我一套床單都洗不成,更何況是兩套加一機衫。(沒辦法啊,屋裡有四個人的時候大家都要洗衣服,就沒地方晾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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