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29, 2010

她也不過是一個凡人

一.
這個summer trip在倫敦完結。在離開倫敦的前一晚,我看了《Love Never Dies》。我知道我早就說過這一定不及Phantom,但Andrew Lloyd Webber的音樂讓我動容了,於是趁有伴兒,無論如何都要看一次。Webber的音樂仍然有水準,但LND不像Phantom,裡面沒有太多凡人也可哼在嘴邊的歌。每一首歌都是寫給擁有好嗓子的人唱的。

看LND之前,我只是大概知道故事,到我真正看音樂劇的時候,把它跟Phantom對照,我就開始困惑起來。Webber很明顯偏心於Phantom這個角色,甚至我懷疑他對這個角色有點迷戀。LND其實是關於Phantom的故事。它讓這個角色立體起來,而在結局給予他「應得」的補償。(故事裡的悲慘人物,總是會好過來的,不是嗎?)原本以白馬王子身份出現的Raoul在LND變了一個潦倒沒出色的丈夫,已經不是唱All I ask of you的深情男子了。更難以想像的是,Christine其實不是純潔的公主,不是那個要被Raoul拯救的無助女孩;她也不過是血肉之軀,愛Phantom的靈魂於是跟他偷歡,但卻因為厭惡他的外貌而選擇英俊出身好的Raoul,多狡猾。於是All I ask of you那動人的承諾,因為故事的延續而變成可笑的謊言。

劇終時,Phantom為勸Meg放下手鎗,說,傷痕纍纍的人,內心其實也可美麗,只是人們沒有用心去看,不是每一個人,都像Christine那樣完美。LND裡的Christine哪裡完美?她是Phantom心中的美麗印象,但她也不過是一個凡人,貪戀美麗的外表,同時又想得到夢想和愛情。所以我不得不原諒她。


二.
差不多每個說起SATC 2的人,都說故事變了,那四個不老的New York Girls慢慢地變得跟普通人一樣,怕老,怕寂寞,需要傳統的感情關係。今天我終於都看了SATC 2了。雖然我認同身邊的人們的講法,而覺得SATC的精神消失了,但另一方面,我又覺得應該同情地瞭解。

看了電影的朋友,你們留意到,她們四個老了很多嗎?SATC一路拍下來,其實也都是演員們成長成熟的記錄。她們四個拍到這一集的電影,跟最初的她們比,皺紋都多了很多。雖然如此,她們卻比從前多了一份成熟的韻味,也比從前打扮得高貴。外表和衣著也如此,她們的心境又怎能沒有改變?當然,作為SATC的粉絲,我們會想她們永遠不老,永遠有活力地date\ flirt下去,但現在電影的「膚淺」和「世俗化」告訴我們,其實她們也不過是凡人。Dating她們也許很擅長,但說到婚姻生活和當母親,她們也只是在探索吧?唯一不變的,是那種girlfriends forever的溫暖吧。

所以她們講婚姻,怕老,怕寂寞,我也原諒了。


三.
我下了決心要成為一個旅人,四海為家。把探索世界視為理想,叫我安心下來,因為我終於找到可靠的出路。當我決定了下一個目的地是法國之後,我突然想起從前,然後我就明白,那時候其實是我把喜歡的人推開。我一直都在尋找離家出走的辦法,然後當我遇上他,我就以為那是出路。於是我變得不再是我自己,而是一個企圖把感情變成出路的人,但我卻沒有說過,要離家出走的理由,也沒有發出求救訊號。我以為自己能夠把委屈骨一聲吞下然後做一個健康正常的人,然而我的不安出賣了我,但卻又沒把我的軟弱翻開來。

如果時間能夠重來,如果還有下一次的相遇,我一定會把我的軟弱說出來。我也不過是一個凡人,也會害怕被拒絕,也會害怕需要安慰的時候,沒得到一個及時的擁抱。

Monday, June 21, 2010

我在南法說法語

早兩天走在法國的街上,我媽忍不住說了我一句,問我是不是文盲。

說起來真是又無辜又無奈。我在香港確實是學了法文兩年有多,但後來的日子太忙,我是走堂多過聽書;而且上到中級尾段的時候,那個穿皮褲開電單車的「革命份子」來教我們法文,他跟我們一直用英文說法國的革命史,生字倒是沒多教一個。(說起來,這個好爆炸的法國人,原來在法國是唸藝術史的。他知道我也是唸藝術史之後,被他質問我為甚麼修西方藝術史而不修東方藝術史。)

我可以跟想來法國南部旅遊的朋友仔保證,在這裡,是不用說法語的。基本上這裡很多人說不好英語都聽得懂一點,於是指手畫腳也能答到你簡單的問題。當然,如果你懂一點法語的話,感覺會好很多。上兩次路過法國的時候,我還未開始學法文,但那時候因為是跟團的關係,所以也沒太大問題。這一次再來法國,我已經學懂了「很多」法文,所以我不太能夠理解媽的感覺。我在這裡的感覺就像是在英國一樣,也許我未必完全聽得懂別人說的話,未必看得懂所有路牌,但最少我猜得到,分別只在於我在英國可能猜到八九成,在法國我可以猜到兩三成。總之,我就是沒有那種言語不通的不安感,這種恐懼,也許是在英國生活多月克服了的。我在這裡通常都是先說英語,發現對方真的不懂的時候,我才會用我很有限的法語來溝通。

那天我們在一家士多買水,用英語問了老闆多了錢之後才發現他真的不懂英語,於是我口快快用法語問了,但老闆說了一個數字出來之後,我立刻呆了。結果老闆把一個錢幣拿出來給我看我才明白。我把這件事跟S說的時候,他笑死了。那時候我跟S一起去學法文,他的數字很好,而我聽數字可是差得過份,於是我就知道,他一定可以想像到我望著老闆的眼神有多無助。不過今日買水果的時候我聽到老闆說的價餞了。大概我是那種需要被語言環境包圍就懂說的人。其實我覺得我的法語說得挺好聽的,我只是,總是想不到想說的字詞而已。

Can I have this dance

星期天的Marseille店很早就關門了。吹了一整天風之後,就回到酒店裡發呆。我想起電腦裡有幾套未看的電影,對啊,我愛放幾套愛情片在電腦裡,想發呆的時候正好合用。剛才看了很舊的一套電影,是《戀情告急》。

電影裡面,Crystal說,每一段戀愛過後,都會從對方身上帶走一些習慣,然後會陪著我們到後來的戀愛。我只記得我的手錶從此不再戴左手,但我卻沒怎麼帶走別人的習慣。也許,說真的,我從來也沒有很固定鮮明的習慣和性格。Crystal帶著黃啟明跳舞的時候,我不禁在想,如果那一天,你說願意跟我一起跳舞的時候,我說我也很想跟你跳一次,那會怎樣呢?

我相信我每次做決定的時候,在決定的那一刻都是對的,雖然很多時候,過了一陣子回望,因為環境和種種因素改變了,總是會覺得如果當日作了另一個選擇也不是太壞。但我清楚知道,不是我當日做錯了決定,而是後來的日子裡的種種讓不可能變得有可能。於是我只能夠誠心祈願,下一次機會再來的時候,希望是right time right situation。

Sunday, June 20, 2010

我在南法天氣晴

我知道我很久沒寫字,從湖區回來之後一直都還未寫湖區的事,更加不用提A離開之後的日子。(不就是煲電視劇嘛。)現在我身在法國南部的Marseille。這次的南法之旅一共有九日,先去Nice,再去Marseille,然後去Avignon。

其實原本是玩十日的,十日變九日,是因為出發那個早上,機場的職員跟我說,這天沒有去法國的飛機,因為法國的航空控制部罷工。那一刻我在機場,真的無奈得很。後來我知道第二天早上有早上六點去Nice的飛機,於是就改了第二天的飛機。有機位,但也不代表一定飛得成,而且六點的飛機就代表四點就要到機場,把去機場的車程算上,那就是說,這一天不用睡覺了。回到Uncle Anutie在倫敦的家之後,上網查到我原定離開法國的那天,將會來一次大罷工,於是我又得改行程了。

但辛苦來到法國南部也是值得的。來到這裡,就明白為甚麼連法國人都愛Nice。因為南部的陽光真的好得很,就算是有雨,都只是在早上下一陣子,然後天又放晴了。陽光猛烈得,就算戴上了太陽眼鏡,看到的都像平常在香港\英國陽光好的日子一樣。我覺得這裡的陽光是橙色的。大概是因為這裡的建築物都是橘色系的,然後配上天藍色的窗,於是這裡的光線,就顯得更金黃了。在路上因為要拍照,大部份時間我也得放棄太陽眼鏡,但後來我也屈服在陽光之下,只好試著讀light meter去測光。

我對法國的認識,就只有巴黎,和上法文課時聽老師說的。之前我到過巴黎兩次,兩次也是匆匆路過,而且當時的我,對法國的語言和文化都很陌生。不知道是因為南部陽光比較多,還是因為我對法國瞭解多了,這幾天下來,我倒也不感到太陌生。不但不害怕,反而兩日下來我就已經愛上了Nice,並且決定了,下一個出走的目的地,就是Nice。我希望在不久的將來可以到Nice住上一年,學法文和做些跟藝術有關的工作。我寫下來是因為我真心相信這樣願望就會成真。那一年暑假,我到英國旅遊,然後就在劍橋行逛的時候,許願要回到英國這片土地上讀書。現在我不就是在英國讀碩士嗎?我知道我就是一個不會走平坦路的人。既然在英國壯大了膽,到法國住一年也不是沒可能的事吧。

(題外話。我跟B說我想到法國住。B提到我從前跟他說過,同屋L給我占卜,說我的另一半在海的另一邊。B說,那順道嫁到法國就正好。其實也不是不可能。我這個憑直覺行的人,一直都很確定自己不會嫁英國人,因為我就是不喜歡。但法國人呢,我倒是沒有強烈的反感。)

Wednesday, June 9, 2010

近日我是電視迷

- 除了看《談情說案》之外,數數手指,最近真的看了不少電視劇。首先是補選那陣子看的《Change》,然後是野田妹破格演出的《Last Friends》,再來就是J用席幕容來引誘我看的《海派甜心》,最近看的,是從前甚少看電視劇的C極力推薦的《下一站幸福》。

- 由看《Change》到現在,不足一個月,中間我去了一個星期旅行。這麼一來,其實我整個月都在看電視。

- 基本上我一開始了看一套電視劇,大概三天就看完。怎會看得完?呵,不眠不休地看。

- C叫我看《下一站幸福》的時候,不停地跟我說光晞換了髮型之後,跟M很像。其實不只髮型像,連表情神態都很相似。

- 唯有在看電視劇的時候,我的情感會有一刻活起來。在《海派甜心》和《下一站幸福》之間,我跟J和C談到傷害。那天J問我,是不是受過甚麼傷害,於是對愛情再也沒有期盼。後來我想著,就覺得有些傷害,不一定要兩個人曾經走在一起才會造成。那些還未成形的愛情,那些沒有被接受的感覺,都可以變成傷害。於是,怎樣才不會受傷呢?如果這個世界上,每個人都能欣然接受別人的好意,而對對方沒有感覺的話,說一聲謝謝,但不好意思我對你沒有愛情,那樣不就是很好嗎。

- 當然我是在天馬行空地發夢啦。我只能做到的是保護自己不受傷害,和遇上感覺對的人,無論如何也要盡力地愛一次。

- 保護自己不受傷的方法,就是叫自己不再對自己沒辦法控制的,抱任何期待。

- 其實這樣也很矛盾,因為有些人,就是喜歡在愛情裡玩博奕。或者應該說,你沒有辦法不玩。沒有期待,也不去嘗試做越界的事,似乎贏的機會不大。

- 說到底,我真的沒有辦法坦然去面對那些fatal attraction。那些是我全心全意愛過的人啊。矛盾的是,有時候,因為很喜歡,所以想這些人仍然在自己的生命裡有一個位置,但又有時候,當你發現那些人的與別不同,我又會覺得,不如不見。

- 因為這樣,有些祝褔打氣恭賀說話之類的,我只能夠用很曲線的方法說出來,希望有人對號入座。

識少少扮代表之拆解偽英國文化

近期最富娛樂性(和教育意義)的節目,可算是《談情說案》。新劇剛播出的時候,報章就已經說該劇有抄襲之嫌,而很明顯,說是「有嫌疑」,也已經很厚道。那篇報導裡受訪者的邏輯也真的可笑至極,有興趣的自己上網找來看看。

除此之外,此劇最大的賣點就是偽科學。雖然我真的很喜歡林峯,但他演的Professor King也真的不夠爭氣,每一集他說的物理理論都出錯。剛好我認識的人裡面,有物理系的博士生,有物理教師,也有生化系的博士生,於是我不需要費神,每天都會有人在facebook上提醒我新一集又錯了甚麼。偽科學就已經夠好笑,但讓我笑得最厲害的,是Pro生的偽英國文化背景。我不是在英國長大,但也總算是唸英國文學的人,也在英國生活了一段日子,大概我也有資格去就我所觀察到的英國人去略評這個角色。

那天我跟A,一口氣看整個星期的《談情說案》,每一次Pro生開口說話我們就忍不住狂笑。記得最初的時候,有一段Kingsley跟Gordon的對話裡,Kingsley暗寸Gordon遲到,那一段還好,帶點含蓄也有點接近英式的sarcasm,可惜Gordon唯恐各位不知道這是「英式的」,把腸也畫出來。後來讓我和A笑起來的,就是Pro生無論做了甚麼跟常人有異的事,Gordon(或其他人,但多數是Gordon)解釋為「因為他在英國生活了很多年」。根據劇情所說,Pro生最大的興趣就是做研究,交際不多,而且他在中學畢業後才到英國升學。所謂「近朱者赤」,Pro生的朋友Gordon如此正常,為何他會那樣「英式」?明明中學的時候會去吃餐蛋麵,為甚麼他「英式」得像覺得香港的一切也很陌生?

今天劇情說到Pro生跟犀利妹去打邊爐,他的樣子簡直就是沒有打過邊爐一樣。他說,他在英國生活多先,吃芝士火鍋的機會比打邊爐來得來。聽到這裡,我笑到停不了,忍不住問一句,究竟他去了哪個英國讀書?如果你跟我說,你吃炸魚薯條比打邊爐多,我接受;如果你跟我說,你家教嚴,家裡不喜歡打邊爐,我也接受。但芝士火鍋?據我所知在英國找個地方打邊爐比吃芝士火鍋容易。

說回英式幽默。英國人覺得好笑的,跟我們覺得好笑的,很不一樣。在這裡住了那麼久,我發現每一次他們說笑話,即是他們的sarcasm,我會一點也笑不出來。反而我們喜歡玩的word pun,他們覺得太直接,不夠含蓄。我們喜歡的「食字」,在莎士比亞的劇裡就經常出現,但原本的莎劇,不是我們現在認知的「高級文學」,而是流行文化大眾娛樂。高尚人士的對話裡,還是會充滿著sarcasm。要做到挖苦人的效果,除了要用字聰明之外,說話需要一種力度,而且要帶一個認真的表情。Pro生的溫文儒雅,比較像中國古代的文人雅士,作為英國紳士,他還欠了一份傲氣。

那一集說到犀利妹請Pro生吃飯,他對吃飯地點沒意見,對菜色沒意見,結果因為菜不合胃口而轉個頭自己去吃意粉。其實在我認知的英國人身上,是絕對不會發生的。英國人很重視公平,人家幫你一次,你就很自然會回禮。如果是吃飯的話,不會爭著點菜,但英國人最少會把把己喜歡的不喜歡的說出來,而不會怕因為自己有意見而冒犯他人。我對Pro生角色的批評,不在於他不夠英式,而是劇中所有人都把他的「紳士行為」歸因於他的「英國背景」,但事實上,他的行為背後的誘因一點也不英式。其實不如說,他貴族出身,家教甚嚴,於是為人君子,這樣我覺得合理多了。

(題外話。A說,Pro生的衣著帶動新的時裝潮流,並能夠用一個數字來形容。而我在想,如果有哪一集有哪一位Pro家的人提到莎士比亞,而以讀過莎士比亞而沾沾地認為自己好有修養,我會笑。劇還是會看下去的。有多少人像我一樣懂一點物理也懂一點英國文化?擁有我這樣的背景,看此劇特別感到有趣。當然最大的原因,還是捧林峯場啦。)

Tuesday, June 8, 2010

近日四圍走

- 在英國住的日子裡,我也算深閨,基本上免得過我也不會上街。但這幾天外出的時間多得有平常一個多星期裡外出的時間那麼多。這也解釋了,為甚麼我很久沒寫字。

- 星期六晚上L給R搞了驚喜生日派對。R的生日,其實跟我的只差一天,可是因為他們兩口子那個星期去了希臘,於是派對到這個星期才搞。L是一個有點神經質的人,這一個星期下來,其實都看得出她很緊張。但作為同屋的我,關心也不能多一句,生怕她守不了秘密。R剛好相反,明明他走進場地的那一刻是超害怕的,但臉上仍然掛著從容的表情。(所以我總是覺得,跟R比較談得來,因為我們本質有點相似。)

- 我去這個派對,倒是很害怕,因為我除了我的同屋以外幾乎都不認識其他人。幸好我可以一直跟著L的朋友S和R四處走。S對我來說,已經算是英國的朋友,因為她基本上每個星期都會在我家出現。其實我挺喜歡她,因為她說話很直接,但人是很好的。新認識的R跟S是同一類人,所以很快我就跟她也混熟了。

- 那一晚,我喝了一杯白酒四杯cocktail,回家仍然極清醒。我還以為自己可以借醉亂發短訊之類的,誰知我就是醉不了。記得我最初在香港跟朋友去喝酒,總是兩杯cocktail就夠了,誰知道來了英國之後會喝得這麼多。

- 星期天醒來,沒有頭痛,但我只覺周身痠痛。難度我在半醉之間夜行去打劫?醒來之後跟S、R、L、R和他的父母去吃午飯。R的父母請我們吃午餐,作為不相干的人,S、R和我覺得不好意思,於是飯後找個藉口四處逛,想買份禮物回禮。結果我們走遍了整個town centre(真的沒誇張,是走完了),終於買了一對酒杯,而且我們在路上包了禮物。

- 後來回到家,很累很累,一睡就到天亮。

- 既然一早醒來了,就決定去Leamington Spa取證件。這證件早在一月就應該取的,但我拖到快要去法國才想到要辦妥。

- 乘九點多的車,一心打算最壞的情況是,在那裡吃過午飯就回家,誰知道因為我太久沒取,我的證件被打回頭去Warwick的警察總部了。幸運的是,今天剛好會有Warwick的人去Leamington Spa為簽證人士辦證件;但不幸的是,Warwick的人四點才會到警署。那時候只是早上十一點。

- 我手上只有一半看了大半的書,肯定捱不到回家。於是我決定去shopping,買basic tops和lingerie。

- 真的是「連環不幸事件」。好不容易捱到拿了證件,走到火車站,才發現下一班回家的車在六點半開,那一刻我差點在街上哭了。我手上的書捱不到回家,於是我走回頭,去書店挑另一本chick lit,但因為這一來一回,結果我還未看完原本的書,車就到家了。

- 真的是連環不幸。

- 我買東西買到悶的時候,打電話給A,說,如果他們再不給我證件,我就要把整個Leamington Spa買回家了。(其實到最後,今天也只是花了四十鎊左右吧。對,沒有算上午餐費。)

- 今天我是無聊得把喜歡的不喜歡的都試上身,試身試得很累。

- 唯一叫我眼前一亮的是Chanel 505。對,我終於都看到505的真身了!想不到去了遙遠的Leamington Spa會有貨,但我沒有試更沒有買。因為那一刻我只想回家。

Wednesday, June 2, 2010

我不是公主(下集)

A昨天回香港去了,而我的生日週也算是完結了。昨天一整天在洗洗抹抹,然後把照片整理好,燒好碟預備可以寄給A。

二十四歲,這一年我大部份的時間都在英國裡消耗,書沒怎麼讀,但倒是瞭解自己多了。這次跟A去旅行的後感是,其實我真的是一個挺難相處的人。對啊,我從來都不是公主,連那種有教養有氣質的大家閨秀也說不上,但我的倔強和堅毅,叫我成為一個難相處的人。

我這個人原來很習慣了有計劃。我不是早早就計劃好的那種人,反而我會就現況而很快的想好計劃,並且把我腦袋能夠想到的意外都算進去。我懶散,我寬鬆,但只要是寫了在我腦海裡的agenda上的事,我就一定要辦好。這次旅行裡,向大概A被我催促得頭痛了吧。我討厭趕來趕去,但只要是為了我心中的事,我願意咬緊牙關衝過去。(當然我還是很討厭趕,所以會預好時間。)A跟我的時間觀念剛好相反,她是覺得去旅行沒有必要趕,搭不了這一班車,搭下一班就好。結果她被我催得頭痛,我被她的悠閒弄得精神緊張。在旅程的後期,我突然想通了。不是我或A的態度有問題,而是我們是不同的人。如果我這種「只要是我想要的我就會想辦法得到」的性格用得合宜的話,我可以成就很了不起的事。所以,二十四歲了,我就更加要提醒自己,只要鎖定目標,就要行動和咬緊牙關衝過去。因為這就是我,那個永遠想用最少時間得到agenda上的項目的我。

現來想起來,當初選擇唸文學是正確的。我的優點,和我的缺點,就是行動快,但有時候會急躁。唸文學訓練的就是靜心聆聽、仔細觀察和深入探索。讀了四年下來,我變冷靜了,說話更清晰和更能找到重點,而且不太受別人的話或情緒影響。因為讀了文學,本來有點小聰明的我腦袋轉得更暢順,也變得更得人信任。這樣想起來,大概讀文學是暫時來說,這輩子最對的決定呢。

我跟A在旅途上說到我找工作的事,我說到我想做的工作都跟我本科無關。A問我,為甚麼硬要做一些要重頭學起的事,而不找跟自己本科有關的工作。那一下了我靜了下來,有一點委屈的感覺。但後來我就想到,文學從來都不應該是工作導向的,唸文學對我來說,只是把我的潛能磨利,而我知道,以我那種倔強的性格,沒可能學不會那些技術上的知識。文學不是用來混飯吃的,但它可以教我怎樣才是吃得好,和如何能夠吃得更好。還有很多我預備將會在工作上學習的,我會用最短時間補起來。我跟A,追求的生活就是很不一樣,所以我就明白,她的話,我不用放在心上,只留下感激她關心的心就夠了。


(題外話。昨晚我一口氣把二百多張照片就整理好,現在就只差A的地址。沒辦法不整理啊,因為我臉上長了超毒的瘡呢。接下來的日子,我會好好記住自己想要做到的事,然後像整理照片一樣,一鼓作氣的跑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