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7, 2008

織織復織織

踏入家門,就看到一大袋毛冷和正在金睛火眼地編織的媽。記得我小時候穿過很多媽編的毛衣,只是小時候總是覺得溫暖牌不夠酷,愈大就愈抗拒媽親手造的衣服。現在我倒是很想媽再幫我編,可是她卻總是打發我去買。這陣子她常常為朋友同事的新生兒打毛衣,我見她在編便問她是誰生了孩子。

「沒有誰啊。這些不是編來送人的,是編來賣的,賺一點零用也好嘛。」

接下來媽跟我坦白了家裡的經濟狀況,原來她現在一整個月的薪金,都已經押在爸和我們姊弟倆身上,她幾乎沒有可以花的錢。聽了之後我覺得很生氣,氣某一個人為了自己的喜惡而要整個家付上代價。三年以來,我第一次很後悔當日我任性地轉系—如果我現在仍然在讀法律,三年之後,我就是見習律師,收入已經很不錯。現在我就算想做律師,進修計劃也要擱置,想幫家裡減輕壓力的話,根本就沒有可能兼讀。然後我又恨自己從前沒有好好學編織,沒辦法幫媽分擔多一點。

我只希望,就算他不會醒過來也好,也不要再當我們是信用卡。

(對啊,有人要買我的刺繡嗎?不如我也去學車BB衫,加上人手刺繡,一定很好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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