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23, 2009

禮物小姐

昨晚跟I說起英國的聖誕節,然後我們就討論香港和英國過聖誕的分別,自然就說起聖誕禮物。I說,他很喜歡聖誕氣氛,每一年聖誕節前好些日子,他就會去買聖誕禮物,然後回家自己包裝和加上禮物卡。他說送禮的意義是為了想收禮物的人開心,但現在的聖誕已經被商品化,禮物很多時是為送而送。

我問他,你送禮物真的沒有一些是為送而送的嗎?例如說,家裡有些人,不是跟自己太親密,但因為其他家人都有禮物所以都得給這個人預備一份?又例如說,有人送禮給你,你不覺得自己好像有回禮的必要嗎?他想了想,說,其實也是啊。

從前我很喜歡挑禮物給朋友,生日聖誕我都喜歡送禮物。但後來,我突然覺得送禮物很麻煩,因為總有些朋友,即使你跟他挺熟落,你要買禮物的時候腦袋就一片空白。我自己本身都是這種麻煩人—朋友說我喜歡甚麼是很明顯的,問題是,因為我很喜歡某些東西,很有可能我已經擁有某些東西了;買飾物之類的,又怕我不喜歡(因為我真的只戴我很喜歡的那些)。漸漸地,我連生日禮物幾乎都不買,如果我買了,是因為那陣子我突然有靈感,知道買甚麼給某位朋友是最好的。其實生日聖誕這些日子,有人記得自己就已經快樂得要死,一個短訊一張心意卡見一個面已經很窩心。

經I提一提我,我也不能做一個太懶惰的朋友,最少我要讓朋友們知道,我的心裡有他們。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