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29, 2009

給我一個理由去愛

從小在聖經裡讀到那段即使不相信上帝的人也知曉的篇章,關於愛的那一篇。很久以後我才發現,哥林多前書裡說愛,是說怎樣去愛,而不是解釋為甚麼會愛。(我知道自己在偷換概念,我想說的,是愛情,聖經裡說的是大愛。唉,讀上腦,有時候我嫌自己太清醒。)

昨晚跟Y說少女心事,我問她愛某個人的理由。她像是十九歲的我一樣,能夠不加思索地列出一張清單的優點。我笑笑說,現在的我,閱歷多了,倒是答不上被人一個吸引的原因。同一樣的優點,你可以在兩個人身上找到,但某君總是比較吸引,我就知道,那不是我愛上他的理由。如是者,我把清單上的優點一個一個的比,才發現我說不出任何理由。

剛剛把《小團圓》讀完。張愛玲把那份單純的感情刻劃得窩心,愈看得透徹,愈發現吸引力這回事只能描繪不能解釋。她在《小團圓》裡寫道:「他的眼睛有無限的深邃。但是她又想,也許愛一個人的時候,總是覺得他神秘有深度。」這讓我想起Twlight裡Edward對Bella的表白:他讀到所有的心思,卻只讀不到她的,這樣叫他很有挫敗感。

Y,去跟他說,他是你的B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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