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31, 2010

寫在《前度》以前


早陣子看到N在facebook貼了《前度》的trailer,我就不能自拔地翻看了很多次。我一直都覺得,遇過的人和事,都會成為生命的養份,而曾經愛過的人,佔的份量特別重。舊人在你生命裡佔了很重要的部份,因為只有在愛情裡,一個人才會真正面對自己內心的感受,然後因為愛,所以反思自己在生命裡想追求甚麼。又,因為曾經愛過,於是也會試過去迎合對方的喜好,因為這樣,就會更清楚自己的喜惡,和生命裡不能妥協的部份。

那一年分手的時候,我跟自己說,有一天再遇上他的話,一定會更好。究竟過了許多年以後,會仍然覺得某君吸引,還是會理性地覺得人的本質和價值觀大致上不變,於是從前的問題今日還是問題?

剛才跟N聊天的時候,提及前度這個issue。她說,她覺得前度應該在那位前另一半有需要的時候,給予關心和支持,畢竟那是你曾經深愛的人呢。我當下就想起,那套我還沒有機會看的《前度》。大概就像那個故事一樣,有些舊人,你仍然覺得吸引,但想到要放棄眼前的幸福,和想到當日跟舊人分開的種種,有些關心,還是可免則免吧。萬一揭開了潘朵拉的盒子,那些吵架和傷心的畫面,是否要重來一次?大概只有那些誤當兄妹感覺作愛情的錯愛,在協議下回復朋友身份,那些關心才能來得純淨。N說的關心,在我看來很奢侈,像是經過幾個房間那麼大的蒸餾器滴出來的一滴水那麼難得啊。

(題外話。Trailer裡那句「點解你要對我咁好啊」真的是很經典的,感情開始的提示,即使那句話沒有被誰說出口。)

朋友給的溫馨小提示

(又一次,我掙扎在寫與不寫之間,也許就如S所說,我有選擇困難症。但我記起我寫的目的是為了記錄自己的想法,好讓將來能夠追蹤自己的成長。既然這小插曲跟我待人接物的態度有關,我沒理由不寫。這也是關於如何處理跟自我認識不相符的批評的一堂課。)

I正在預備一個重要的求職面試,也許是壓力大的關係,他突然向我爆出一些「真心話」。他提醒我,做人不要太囂張,他一直都覺得我在言語間踐踏別人以抬高自己。他覺得我應該要對認識的人友善一點。

事情的背景,和上文下理,我就不交待了,所以也不必作出是非判斷。

我待人所抱的態度是,對於我喜歡的人,我會真心地說話,甚至看到他\她有不足的,我都會直言。其他人,包括我不喜歡和沒感覺的,一律以禮相待,而我只會說好話。

坦白說,I的話雖然我不盡認同,但實在刺激到我的淚線。因為有很多年,我都盡力收起所有聰明的話,演好平凡的角色,過得很辛苦,然後某一天有需要的時候,突然用上我的小聰明,就被人討厭了。那些年來,我都掙扎在直言和裝傻之間,又在女子不應太聰明的框裡掙扎,幸好我後來,遇上許多相知相識的朋友仔。

冷靜過後,我對朋友的說話得出一些結論。邪惡版的結論是,我還不夠圓滑,應該收窄圈子,知心友以外的,我都只餵砂糖,即使我明知道那人有糖尿病。良心版的結論是,我應該對應著I的承受真心話能力去說話的,既然他需要鼓勵,其實我只應給予鼓勵,多餘的話就不必說。至於最終結論,也就是我個人採納的方案,則是一個秘密。

Tuesday, March 30, 2010

抄歌詞

(記得中學的時候,我和女同學們都很喜歡抄歌詞。我們會把歌詞抄在記事本的活頁紙上,後來有一陣子,我甚至把喜歡的歌印在A4紙上,貼在書的背面。這陣子有些晚上,又或是散步聽歌的時候,就很想把一些喜歡的句子記下來。但我知道,突然抄歌詞,總會有人對號入座,猜在我身上發生甚麼事,心裡想念著誰。我真的有想過,不如照樣抄吧,大不了加一兩句不相干的打亂pattern;S說,這樣費盡心思,不如不抄。

就在這個掙扎之下,我還是決定抄歌詞,反正我的心思,有時候可以很random。我不介意你私下來問我,你聽到那句歌的時候你想起甚麼啊;也希望你來跟我說,某句歌,也曾經觸動你。)

- 說,太多話我想說\但我還是要啞口道別

- 誰都知雙手可緊扣\不依不捨的背後\這個信念有多溫柔

- 永遠的心動每日也令我回味

- 我每天睡不著\想念你的微笑

- 記得失望幾痛\然後踫著誰亦別要失控

- 請記住如果時間來到\就要止步\求別做笑話失足跌倒

- 在不同的城市努力\偶爾也會想想你

- 我廢置一方\抬頭便會為你守望

- 仍然能送你兒時玩具\老地方抱著一起安睡

- 凝望你背影\傷感沾濕眼睛

- 你寫給我\我的第一首歌\你和我十指緊扣\默寫前奏\可是那然後呢

- 就趁那歌聲悠揚\玻璃倒映了今生不再的幻想\天空正掛著最亮的月亮\蜚短流長\未來怎麼可設想

- 先知多長情\也都依然沒權\憑著愛去換愛\似禮物隨手挑選

- 你微笑的眼\我看到無數晴天

Monday, March 29, 2010

Dream Bag

昨晚睡不了,不是因為買了袋開心得睡不著,而是因為內疚得睡不著。只有Y不停地安慰我女人就是「需要」買袋子(對不起,我從來都不相信這些廢話),而只要我好好珍惜它,用上一年半載就夠好了。

跟Y接著說起dream bag。其實我昨天看中的貴袋,是來自Marc by Marc Jacobs。那一款袋子,我早就在當實習的時候看到同事拿著,心裡很喜歡,然後決定找到工作之後要買一個像樣的袋子,就先買Marc。除此以外,我也好喜歡LV的speedy 30,因為很「Audrey」。

但說到dream bag,我不貪心想要買Birkin,我只是,希望有一天能夠買一個Chanel classic flap bag,就這樣而已。

(Y問我,甚麼是Birkin袋。Birkin袋嘛,就是普通的隨時都賣幾十萬,而且有錢也得排隊才「可能」買得到的一個袋。從前做兼職的時候,我就看過有富貴太太拿著一個鱷魚皮的Birkin。大驚小怪的我立刻拉友人來看,說,那邊有人拿著一百幾十萬上街,好得人驚。我還是只想在不久的將來,擁有一個Chanel。)

Sunday, March 28, 2010

兩隻買啦獸

(買啦獸,是一種很可怕的寵物小精靈。牠的絕招是,在你面對著漂亮的衣物袋子舉棋不定的時候,買啦獸會在你耳邊發出音波功,不停叫著「買啦買啦」。)

今日我這隻買啦獸,跟S相約在Birmingham逛街購物,是他要買東西的啊。然後我才發現,S也是買啦獸,三秒之內就學會了我的絕招,好過份。

我是為了Chanel 471才出去,(當然也是為了見S這個型男啦),但我經過Chanel的時候還是掙扎了一下,結果是S把捉回去,說,買啦。

最可怕的是,S成功說服到我買袋子。話說我真的需要一個見得人的手袋,上次回港過聖誕的時候看中了一個皮袋,但我捨不得,一直告訴自己袋子不是必要的。事實上,一直用來見工的Burberry袋子已經用得很舊,而且我一直都覺得它沒有拉鍊很麻煩,一年之前就已經想換掉它。生日那陣子因為考慮到將會來英國,還是便服袋比較實用,於是就先買了fifi lapin。我也只帶了背包和fifi lapin來英國。到了英國以來,我每次外遊就覺得很麻煩,因為我把隨身用品和衣服都塞在fifi lapin裡,甚至上次去做S字頭大公司的測驗,都是帶著fifi lapin,也真夠滑稽。

(我把這些關於袋子的事告訴S的時候,他笑得停不下來,好過份。但因為我說的,我們是日的目標就變成為我找一個合適的袋子了。)

很貴的designer bag我看中了一個,耐用好看,很配合我的氣質和打扮,但我負擔不起。(那個袋,我一拿上手S也說很好看。)便宜的袋子也看中了兩個,但如果袋子是其中一個的顏色和質料,加上另一個的設計,我會二話不說買下來,但可惜它們是兩個袋。結果我們去了House of Fraser(聽到這個名字,已經有不祥預感了吧),看中了這個袋。然後我買下了它。

(看中了和買下了的中間發生的事:我拿著袋了照了鏡了不下十次,試完一個顏色試另一個,然後放下來決定離開,然後又捨不得,然後被S捉回店裡,然後我跟S辯論買袋的理由,然後他看一看手錶。)

Friday, March 26, 2010

有朋友說我很喜歡書我總是不以為然。有一天,我坐在床上讀小說的時候,突然煩惱起來。我看著滿瀉的書架,和因為書架滿了而堆起來的書,我就在想,以後要怎麼把書帶回香港才好。這樣才教我覺得,原來自己真的很喜歡看書。

今天發燒起來,人有點混沌。每次生病的時候我的睡眠規律都會變得很差。我不是那種,可以因為病而睡上十多個小時的人,我會比平常早一點覺得累,但睡醒之後,正常的睡眠時間就會失眠。於是在病的時候,我會特別想看流行愛情小說。家裡有的書種很雜,而有一些我喜歡的流行文學作者的書,我還是會買。這些書好看在於故事很直接,而又有吸引你追看下去的力量。病的時候,人是會軟弱一點,於是就想借來自別人的愛情的一點溫暖吧。可惜現在我枕邊只有一本關於喪屍的小說,真夠浪漫。

書看不成了,我就上網追看電視。最近追看的,是《The Good Wife》,其實早就想看了。自從我想通了律師的角色之後,就喜歡上看美國的legal drama,有時還嫌裡面的故事太人性化了點。但legal drama裡的人專業、漂亮,故事裡面有奸計有矛盾,怎會不好看?《The Good Wife》裡面的Peter是Mr Big。對,SATC的Mr Big。不知怎的,他在我心裡就只能是Mr Big,就算他現在演Peter Florrick,都只是Mr Big的延續。

Thursday, March 25, 2010

短訊不見了

最近因為很喜歡聽香港的電台節目,但又嫌坐定定聽浪費時間,於是我經常把節目放在手機裡,邊行邊聽。也許因為我把SD卡插來插去,就在早兩天,手機裡的短訊不見了很多個。除了這一兩晚的短訊以外,對上一個短訊,是來自上年六月的。

剛才我為了查證短訊不見了多少,我極速把短訊跳來看。我發現自己無聊起來,原來可以很可愛,難怪有些朋友會不能自拔地把我的無聊對話接下去(記憶中最無聊的一次,是有一陣子極愛唱「如果太多牛奶味」,我將全首歌用短訊唱給S和K聽,夠無聊了吧?)。又有另外一類短訊,是貼心和溫柔的,我都記得當時我說了甚麼,朋友才那樣回覆。哎,我還找到,我出賣A的罪證。我仍然記住那一次的失言,於是我對A,是比圈子裡的其他人好一點的。當然A是討人喜愛的朋友,但由於我自覺對A有所虧欠,於是我對這個人的好,是會隨傳隨到做足百二分的那種。

現在我寫短訊有一個很好笑的習慣。假如你有幸收到我從英國發出的短訊,你心裡會問,做乜事咁長氣?很簡單,因為我要盡用每一個字元,反正錢都是一樣給那麼多。有些人,真的會回我的英國短訊,每次我見到對方只回兩個字,我心裡就會想,好貴啊,兩蚊一個架。(究竟那一晚J不停給我發短訊的時候,他究竟知不知道自己花了多少錢?我是用儲值卡的,於是每發一個就會有溫馨提示告訴我餘額。他收到賬單的時候,應該會發短訊來追我數吧,呵,又或者他根本就同時間在跟四五六七個人在傳短訊,根本就不覺得花了很多錢跟我說話吧。)

那些特意留下來的短訊,其實也可以刪掉了吧,反正短訊不見了,我一點感覺也沒有。

Wednesday, March 24, 2010

理科人寫字

我認,我是懶人一個。要不是懶惰,也不會淪落到要捱夜三晚去把工作趕起來。(嚴格來說,第一晚捱夜不算,那一晚我在讀Pride and Prejudice and Zombies,差不多讀完了。)今天完了最後的seminar,和我最後的presentation。現在就只剩下星期四的課,之後就各自努力了。

漏夜把presentation寫起,的確是錯漏百出,但這一次我很滿意自己的大作。我是真心地喜歡這次讀的莎記作品,而這一次也是真心的,有話想說。當我在組織自己的想法時,以前讀過的莎記,就自然地出現在腦海裡互相比較。這一次寫的presentation,research是做得不足,但我卻認為是到英國以來最好的一篇文。

我想起那天跟S說到文科人和理科人思考方法的分別。我們的討論結果是,寫得一手好文章的文科人,事實上是用scientific method那個模型作為基礎去思考。還記得中三的科學科的話,就會記得你讀過關於「觀察\假設\反覆實驗\結論」這個基礎思考模式。如果我說,我入大學以來,都是用這個模式去寫文章,你會相信嗎?

多得S提起這個文理之間的相似之處,我才發現,在中學讀理科的時候,我根本就不覺得那個方法有多科學,或者應該說,在我們的水平,用不著。我在中學讀理科的時候,所學習的大都是理論的應用,而科學方法所解釋的,是理論的由來,兩者所要求的思考方法完全不同。反而由開始讀英國文學以來,我才發現這套方法很有用。要寫一篇言之有物的好文章,首先就是要仔細閱讀文本,去「觀察」文本中有趣的主題、反覆出現的意象、意識形態等等,然後根據自己的興趣,去「假設」一個研究方向。接下來的研究部份,也許沒有科學實驗那麼準確,但你總能夠在資料海當中,找到支持你想法,和反對你想法的資料;於是你會更加肯定你最初的想法,或你會選擇回頭稍微調整你的思考方向。最後就是寫一篇主觀但理性的文章。

由於在讀理科時所學到的對我來說太根深蒂固,於是一般來說,在大學的時候我可以用很短時間組織出一個argument。大學的同學仔都知道,我一旦想通了和找對資料的話,可以在極短時間之內起貨。所以我從來都知道,自己某一份交上的功課,老師會打多少分。高分的那些,是做起來不費勁的,自己的想法在寫的過程裡就自動組織起來,引用學者的想法也是自然而然的;低分的那些,寫起來的時候已經沒甚麼感覺,只是偷別人的概念堆砌文章而已。

說到這裡,你應該可以想像到,我寫這次的presentation的時候,雖然極渴睡,但卻是由衷地笑著寫。

(雖然K經常說我定題目想得很快,但我得承認,我出貨快,是因為我通常只從文本考慮,天馬行空地想,有時候觀察到很微小的片段我都可以大造文章。但K和T跟我不同,她們的想法倒是踏實多了。她們想題目沒有我快,大概是她們腦裡有的資料比我有的多好幾倍,於是她們有了題目,就差不多能開始寫,而我,想到題目,還得到圖書館裡踫運氣。)

Monday, March 22, 2010

說到女主播,你會想起甚麼?

(以下這篇,純粹是一個有趣的觀察,無意冒犯新聞工作者。)

昨晚讀書讀得很晚,精神得睡不著,於是上網四處看。其中一項我偶爾會做的無聊活動,就是搜尋也算是半個公眾人物的C,順道看看人們對她工作的評價。J很快也正式入行,看來我的搜尋活動將會變得更有趣。

我在討論區看帖子標題時發現,原來有不少人都很注意主播的樣貌。看到討論區裡的人以毒男語氣評女主播的樣子,我第一個感覺當然是不好的,但說他們膚淺也不公平,因為人是很自然地喜歡看美麗的人和事物,漂亮的女主播當然會令新聞報導加分吧。後來我再看下去,就發現除了有人評論主播的樣貌外,有些人,努力地收集女主播的半身或全身照,去討論她們胸部的大小。我不是大驚小怪,我只是在想,有那麼多的女明星的胸部都沒有人討論,反而身材豐滿與否跟工作表現和人氣完全沒關係的主播們卻成為討論中心,究竟主播的吸引處在哪裡?又,我發現那些喜歡評胸的人們,只說主播,卻沒有人在意女新聞記者的身材。那就是說,是主播們特別性感嗎?如果我是唸社會學或新聞學的話,how does sexualizing anchors affect anchoring\the industry\journalistic professionalism應該是一個挺有趣的研究範圍。

為甚麼我對自己的研究又不見得如此觸覺敏銳,反而日常的小事我會覺得那麼有趣?

Sunday, March 21, 2010

教我如何說下去

有朋友跟我說過,我能夠寫東西,是一件幸福的事,因為這項特殊技能,讓我不需要每每借林夕Wyman的文字去表達心聲。但這一刻我卻渴望有一句歌詞,代我委婉地訴心事。哎,為甚麼在這種時候,我的腦裡只有氣氛對的音樂,而一個合用的形容詞也沒有?

(有一首,但不夠委婉呢。Wyman的意象究竟收在我腦中哪個抽屜裡?)

Saturday, March 20, 2010

夢想有價

我知道我是雙重標準。在我的心裡,有好些人都是追尋夢想的人,因此我並不會嘗試改變那些人的想法。那些人讓我記得活著有夢想是一件美好的事,而我是衷心地期盼著,有一天你們會站在某些高位,閃閃發亮。而有些人,像我,有些想做的事,但更想要安穩的生活,和為自己的生活負責,我會把生活描繪得有多現實就多現實,夢想有價啊,更何況,我們在此刻都沒有把夢想實現的能力。而我也沒有承擔別人夢想的能力。(Y,這是我想到的,第一戒,別把別人的夢想往肩上扛,你我都承受不起。)

有好些想寫下來的,都沒辦法寫下來,因為我沒辦法消化此刻感到的悲哀,以事不關己的角度記下來。怎麼也沒有辦法,不觸及一些深刻而敏感的想法。於是我只好播著Norah Jones,發呆。

生活別過份地童話化

昨天在等去seminar的時候,跟表妹在網上聊了一會兒。邪惡如我,看到初中的學生,就很有將現實的無奈和矛盾告之的衝動。以往我對我的學生,由中一開始教我就會慢慢洗他們腦,讓他們知道,世界不是如他們想的一般理所當然。

表妹愛文學,跟我自然多談及閱讀。她跟我年紀差太遠,大概她有記憶以來,我就是唸文學的表姐。昨天跟她說起,其實對我來說,還是處理數字比較舒服。她有點驚訝,然後問我,為甚麼大學不唸數理。於是我說,你擅長的和你喜歡的,很多時候都不是一樣的東西。

今天我要多加一句,而你想要的生活,往往不是你能夠劃分為「你喜歡的」和「你擅長的」東西。學懂了這些,就是要學會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和努力爭取自己想要的。人是需要興趣和夢想的,只要不讓它們拖垮你的生活,工作以外還是能找到點樂趣。

表妹的選科,雖然還有一段日子,但我認為,想唸文學的話,向學校爭取一下,也未嘗不可。當年我想唸家政,也跟學校爭戰過,雖然因為種種原因,家政最後沒有唸得成。談夢想和興趣的話,中學時代不談,難道到入大學時又爭札一次?大學的選擇跟中學的選擇比,成本高很多,像我這樣轉唸文學,實在要抱著許勝不許敗的決心才行。因為我知道,光是我在大學裡學到的知識,在市場上是沒有競爭力的。的確,我在文學院裡學到的技巧很有用,但那些技巧,要經過適當的轉化,才能成為求職的武器。所以我說,沒有一定的心理準備,你會在大學快樂三年過後,感到非常傍惶。(雖然我為了旁人說我的選擇很浪漫而沾沾兩秒,但生活並不如童話。)

Y,這一切,也是我想對你說的話。

如果你也遇上了一些莫名奇妙的變化

說真的,我覺得陳總記者招待會上的三分鐘短講,高手得我在youtube一再翻看。他的演講內容的確沒有交待事情的來龍去脈,但正正因為他把真假的平衡點取得極好,於是話雖短,但卻給傳媒交足功課,第二日更成為香港各大報章頭版。能夠把對一般藝人來說是「醜聞」的一件事淡化成為一件中立的事,大概只有陳總才能做到。(我想,也許黃子華也做得到。)能夠把事情淡化,全因他準備充足,確保自己容光煥發地上台,全程笑著發言,也沒有多餘的小動作。

後來D跟我說今早的《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講陳志雲事件,於是我又找來聽聽。三位主持也真是鬼才,陳總的發言被他們惡搞得很好笑,但我卻沒有「一沉百踩」之感,只是覺得,他們都很懂得利用傳媒,和清楚知道觀眾想聽甚麼。

如果因為這件事,陳總不再在娛樂圈出現,實在可惜。

Thursday, March 18, 2010

呼。(鬆一口氣)

- 今天從在圖書館裡的時候,就一直想吃junk food,還要是油膩膩那種。即使我背著一個大背包,要走三十分鐘的路,也誓要找到pizza和薯角。這些食物真的又貴又不健康,可是每隔兩個星期左右,我就會很想吃一次。

- 其實想吃junk food,也跟今天發生的好事有點關係。今天我見了J教授,跟他說我論文想寫的題目。我的題目其實比較冷門,不是沒有人會寫,但不是一般的莎記學者會研究的角度。我坦白說了,我知道自己沒有寫大路題目的能力,但我知道自己對於藝術史比較在行。他聽了我的想法之後,想了一想,然後說,可以啊,你已經有一個論文題目了。然後我說我怕我的研究範圍太狹窄,不夠資料寫論文,他又想了想,說,你可以用其他文本相似的例子作理論性的討論,然後再切入你想寫的Ophelia。嗯,於是我就有論文題目了。

- 原來J教授真的很幫得上忙呢,讓我有點衝動,想下個星期跑去敲他門找他聊天。

- 在離開圖書館之前,跟同學仔C聊了幾句。原來她也跟我一樣,在想著邪惡的東西!其實也算不上甚麼邪惡事,但倒是好笑的。話說學校裡的M博士是一個很可怕的人,雖說不上甚麼壞人,但他身上就是有一種邪惡軸心的氣質。想像一下他的樣子,他永遠都只穿一身黑,一頭白髮留到及肩的長度綁了馬尾,聲音很低沉,說起話的時候聲音很輕,有時候卻突然以戲劇化的聲音,聲演起他說到的人物起來。總括來說,我覺得他是活生生從哈利波特裡走出來的人,而且一定是Slytherin的人。跟C說起才發現,我們都在想論文題目的時候,刻意不寫M博士擅長的題目,有多離開文本研究就有多離開文本研究,有多現代就多現代,總之就要肯定自己的論文題目跟他的專長扯不上關係。大概這樣就能避開成為他學生的命運。

- 以我的題目來看,我的supervisor可能是K教授,也可以是素未謀面的T博士。如果同一個題目在港大裡做的話,我可以肯定,教我的會是K現在的supervisor。

Wednesday, March 17, 2010

拾遺

我開始感到這次英國留學之旅會不枉此行。我除了會帶回家一個碩士之外,我肯定到我回家的時候,我會解決了幾個生命裡的大難題。這兩天我留在家裡跟朋友聊天和閉關思考,一些跟學業和莎記沒有關係的事。有生以來的第二次,感覺到自己正在玩火,於是我跟K、A、Y和A說去,先備案,好讓在我失去理智的時候,有人會來扶我一把。因為感覺到有些失控的事情正在蘊釀,在思考關於這件事的過程裡,我理解到自己生命中的缺憾。K,你那句話,也真夠一矢中的。因為K的話,我沿著那個方向找問題的根源。原來一年多前那些夜半哭訴的日子,並沒有把問題都解決掉,我只是學會了如何自處,如何笑著向前走。今日發現自己有的選擇困難症,是那時候的後遺,也於應該說,解決了那些core issue令我能夠發揮我真正的能力,而同時突顯了我的缺憾。幸好也發現得早。但這次我真的不知道從何入手去解決,那個「深層次矛盾」。

(整整兩天努力試著指出自身遇到的問題,同時又用一樣的方法,指出論文的問題,除了搞得一頭煙之外,胃也開始抽緊。是緊張的症狀呢。)

Monday, March 15, 2010

星期日,自閉

- 一整天都在讀《The $12 Million Stuffed Shark》,看到藝術市場的真實運作情況,我一點也不驚訝。我問過自己一個問題,在藝術市場工作,把藝術商業化,會不會跟我對藝術的看法(和熱愛)有抵觸?今天我找到一個最簡潔的答法是,能在藝術市場裡立足,本身就是一項藝術。行內頂尖的人,真的可以把推銷技巧玩得出神入法。

- 那位在我認識的人裡被標籤為「無尾飛陀」的J(我自首,我自己也在名單上),竟然今天跟我說他要出埠。是不是他有預感知道我下個星期會為論文抓狂,所以好心備案好讓我懂得自己照顧自己呢?希望他比賽順利,我知道,他一定沒問題的。

-上年這個時候,我好像差不在這個時候開始四出討生日禮物(笑),但此時此刻我還沒有生日快到的感覺呢。也於是這裡的天氣真的太冷了。

- 跟S討論起關於讚美的話題來。其實人都喜歡聽讚美的話吧,只要是真誠的,就能帶給別人能量。我以為我告訴他B說我有法拉那麼漂亮他會笑我,但竟然沒有,或許他在電腦的另一端為了克制想罵我的衝動,於是裝作看不見我說的。S,說真的,你的成熟和智慧是我由衷欣賞的。

- 連續兩天分別有兩位朋友說,覺得我是內裡很柔弱和依賴的人。有趣的是,兩位在我生命裡的不同階段認識我,B是多年的中學同學,K是大學同學,而我不能否認,也於他們是對的。(把自己想像成溫柔的人也不錯。)

- 繼續昨晚跟A的討論,今早一醒來就不停問線上的人們,最喜歡的三首陳奕迅。每位朋友都給我很有趣的答案。總括來說,每位都覺得自己選的挺偏門,嗯,而確實超級大熱的那些,例如七百年後、夕陽無限好、傷信等,都沒有人選了。(B好像有K歌之王,K有明年今日。相對地我的選擇就顯得冷門。)每位朋友都給我很特別的解釋,例如B,他的選擇都是林夕填詞的(我沒有特別揀擇但我最愛的兩首剛好都是Wyman),N的三個選擇是代表了三個時期的陳奕迅,S的選擇是因為對歌詞有共鳴。而我的,比較著重意境和氣氛。

- 我在想,這個選三首歌的遊戲,還可以套用在哪位歌手呢?以歌曲數量和熱播程度看來,容祖兒和周杰倫都可以一試,因為就算你不喜歡他們(就正如我從前不喜歡陳奕迅一樣),走在街上都會聽過他們的歌。只是從他們的歌裡選三首,就沒有選陳奕迅的那麼多要考慮的理由,選出來的三首,大概是唱出過自己某段心聲,或陪自己渡過某個時期的歌吧。只有陳奕迅的,你可以純粹地喜歡歌曲帶出的訊息,或他的演繹,或歌曲包含的代表性,而跟自身的故事無關。

- 反正也想開了頭。我的三首容祖兒會是早有預謀、撈針、明日恩典;三首周杰倫會是晴天、東風破、愛在西元前。

論論盡,寫論文

下個星期就要交論文題目了。我還沒有一個很明確想寫的題目,但題材倒是有的,就是這個:




在我讀Hamlet之前,我就先看過這張畫。Millias這張Ophelia的印象在我腦海裡揮之不去,於是我就覺得Ophelia應該是這樣的。事實上,劇本裡Ophelia的死是off-stage的,她的死訊用一段文字交待了。於是我就開始在想,究竟文本和視覺藝術兩者的關係是怎樣的呢?

另外,看到Millias的Ophelia,我就不自覺地想起《夜宴》裡的周迅。(據說《夜宴》的導演親口說過這電影是中國版的Hamlet。)根據劇本來演的話,在舞台上不能用畫面去表現Ophelia的死,但電影卻可以做到。我就在想,那些畫Ophelia的名畫,究竟有沒有(和怎樣)影響電影裡的visual representation呢?

(又,為甚麼我這麼obsessed with Ophelia,而正如藝術家們一樣,不覺得Hamlet太有趣?)

很明顯,暫時我的想法就只有這麼多,而且我肯定,這樣的貨色,寫不出萬二字的論文。可是我已經決定了,要從視覺藝術和電影的方向去構思我的論文,因為我知道我再研究文本下去,我會吐血而死。最初我的想法,甚至是以藝術史的方法去做論文,但這個想法大概會被駁回吧。

Sunday, March 14, 2010

選三首最愛的陳奕迅

最近更新了Playlist,除了加入了Emilie Claire Barlow,還加了幾首張智霖的舊歌。因為突然很想聽祝君好。

有好些情歌,例如像是祝君好,都能讓我感動,但那感動是不切身的。那些情歌,我都當把它們當作別人的故事。真正觸動我的歌,會在random地播出的時候,讓工作中的我靜下來把全首歌聽完,然後發呆,久久不能平復。那些歌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平淡如水,就如抽身去看現實生活一樣。

昨晚跟A各自在聽陳奕迅,我問他,如果讓你選三首至愛,你會怎麼選?(嗯,那你呢,在讀著這一篇的你,會怎麼選?)

陳奕迅的歌,我是由明年今日和人來人往開始聽,聽說錯過了他好些動人的情歌。事實上,在明年今日之前的歌,正是我從前不喜歡他的原因。身邊的同輩都在聽的時候,我覺得那些歌太甜膩,幸福摩天輪,不像他的性格。

回到正題,我最喜歡的三首陳奕迅。不如不見、落花流水、歲月如歌。

每次踏足倫敦,我腦海都會響起不如不見,因為那首歌跟倫敦的形象配合得,讓我以為真的在我不知道的角落,有一個深情的人在泰晤士河畔徘徊著,猶疑要不要見舊情人一面,甚至,那位舊人根本不知道他來了找她。

A說他的朋友說落花流水是「壞男人歌」,是一個薄倖的男人對女人分手時說的話,結果我跟A解釋了好幾分鐘,說我的看法。我覺得這首歌是說對感情一種正面豁達的態度,然而,理智上知道應該這樣成熟抽身,但諷刺的是,曾經把心交過出來,又如何能如此瀟灑。跟A討論過後,我開始明白「壞男人歌」的意思,即是那些沒有腳的鳥去跟一段感情道別。我對這些人,有另一種理解。有一些沒有腳的鳥,也不是自願成為流水的,也許他們也渴望成為泥土,給予花養份。只是有些人,他們不懂得如何安定下來,即使遇上對的人,心知道自己不能給她幸福(也許是出於自信不夠,又或者太愛自己現在的生活,害怕未知和改變),於是就只能做送花一程的流水。(但,的確,以小人之心去讀解,真的可以是壞男人歌一首。)

歲月如歌。事實上我覺得這首歌的詞不是太到位,而我也觀察到一個現象,先聽兄妹的就會比較喜歡兄妹,先聽歲月如歌的就會比較喜歡歲月如歌。但歲月如歌的開首已經打動了我,「愛上了看見你\如何不懂謙虛\去講心中理想\不會俗氣」,當你遇上合拍的人,就會不自覺地把心中的渴望向他\她吐露,而你希望他\她能夠分享你對未來的熱情,甚至想對方參與其中。好溫暖的一首歌。

(第三位的最愛其實我想了很久。其實還有兩首會叫我聽著發呆的陳奕迅,不來也不去、沙龍。只是它們都太近期,要經過時間的考驗,我才知道它們有多觸動我。)

關於外貌和形象的二三事

- 除了林嘉欣以外,我也很喜歡陳法拉,雖然她現在還是不太能夠擺脫花瓶形象。喜歡她們,因為她們笑起上來很甜,像陽光。

- 我跟B說,如果我能夠長得像法拉一樣漂亮,那就好了。他說,你已經像她一樣漂亮,只是你們的氣質不一樣。就是他這句話,讓我快樂上一整個下午。

- 但我還是要學習笑得甜美,像陽光。

- 這個下午,我就是跟B在說著,我希望看到的無記情侶組合。雖然現在我都不再看香港電視,也不知道無記正在播甚麼。

- 我剛才在想,如果我不是長女,也不用考慮要照顧父母,大概我會成為藝術家。以我的性格,如果生來不是長女的話,應該會是一個被寵壞的妹妹。

- 這個下午應該看的書和寫的文,我都還沒有寫好,只是看了Sherlock Holmes,和對著電腦發呆。

- 究竟小時候醜的話長大了是不是會變漂亮,而小時候很漂亮的會不會變醜?當然我是相對地比較,本來就先天不足的,長大了也不會變成林志玲的樣子,除非去整容。但我看自己小時候的照片,那些牛王的表情和傻笑的樣子,到今天仍然與我形影不離。所以我沒有一張笑得好看的照片。(也就解釋了,朋友問的問題,為甚麼我總是笑得那麼含蓄。)

- 說起照片,我就想起V和M結婚的時候,隨行攝影師拍的照片。當日我也有帶自己的相機拍snap shot,也有一些好看的照片,只是沒有我自己的。攝影師在空檔時給我們看照片,天啊,他的確是很喜歡拍我「真情流露」的樣子,可是都是笑到零儀態的照片。每一位姊妹都被他拍得很好看,唯獨是我,在他眼中是「真情流露」的代表。那天他給我們看照片的時候,其實我無奈得想哭。

Saturday, March 13, 2010

七十二家租客

新年都過了整個月了,我才看《七十二家租客》。跟A聊天之後,我找來了幾套想看的電影。明明最想看的是Sherlock Holmes,可是卻很自然地先看了《七十二家租客》,因為,有林峯嘛。

我得說,林峯的角色,是其中一個完全沒發揮的角色,更甚是他出場的第一個鏡頭,我完全認不出是他。(但我覺得最後的群舞裡,他穿的衣服很好看。深紅配灰,是我其中一個最喜歡的配搭。)我覺得看這電影很辛苦,因為每個鏡頭我都在認人。原來陣容太強勁的電影也不一定好看,人太多,顆顆都是星,要把視線如何放才好。那些戲份重的角色暫且不說,戲份少的有幾位我覺得很搶鏡,例如開場的包租婆佘詩曼和片尾的胡杏兒。胡杏兒那個是笑位,當然是因為她的角色是Bosco的「女神」,這個association玩得好。說到association,這部片子有好些笑位,都是看無記長大的人,才懂得笑。例如說,程至美醫生和向眾仁醫生的出現(我即時想起《畢打》裡開了一樣的玩笑),還有鄭嘉穎以消防員的身份出現,當然還有laughing哥(雖然這個沒有太大驚喜)。

有兩段我真的覺得極好笑。其中一段是Bosco moonwalk,明明Stephy是讚美他覺得他很有型,但他竟然自我踢爆他是踩了屎。另一段是石堅(即張學友)像拍MV一樣唱愛是永恆(那些很明顯就是MV鏡頭),然後被王祖藍,即石堅兒子,按停了CD Player叫老爸不要再扮張學友,因為扮得不像。然後鏡頭一轉,王祖藍說,張學友是這樣唱的,然後他就唱起愛是永恆來,而且是張學友的聲音!我真的笑到眼淚直流。

其實我也挺喜歡看賀歲片的,嗯,因為我喜歡新年囉。

(的確我可以用很學術的角度去說這電影,但笑過就算了,不必認真。)

日常吃的東西

也是正在讀碩士的SF,在香港過著非人生活,她是少數朋友可以在我從圖書館回家後,跟我聊天。昨晚我們在MSN裡交待著近況。

(題外話。別以為我遠在英國很自閉,其實我經常跟某些人在MSN裡聊天,有些人,我甚至會定時致電去打擾他\她的生活。有些「一切盡在不言中」的朋友,會收到我的心意卡和電郵,又或是網誌裡和facebook上的一個留言。最近電話打得最少的是給我媽,因為感覺上我是在避債一樣啊。我是真的沒有時間編行程,也不想說任何關於學業上的事。)

SF說,看來我應該過得很不錯,生活很悠閒,因為我有很多時間鑽研美食。唉唉,真的是啞子吃黃蓮,因為做菜是逃避現實的最好方法啊。我重視吃的,因為在英國沒有人做飯給我吃,於是我就要好好照顧自己,吃得好,才有能量去思考。這也是讓自己不會太想家的辦法,如果家裡吃到的自己都會做,就不會總是想著要回家了。

也因為我是讀文學、戲劇和電影的關係,我的休息,就不能是看書和看電影,因為我邊看就會邊想,如果我有時間看這本書\這無聊電影,為甚麼不去多讀點莎記?為了不令自己太內疚,於是就跑去做飯和吃東西了。吃東西的時候,我都會讓自己上上網看看電視。事實上,現在時間分配得比較好,看電影和小說也不會太內疚了。

其實我也不是很會做菜,也不是經常做複雜的東西。晚上那一頓飯,基本上是機械式地做,因為我晚上盡量都不吃肉,於是要不就是雜菜湯通粉,要不就是瑤柱白粥酸青瓜了。也許因為這樣,冰櫃裡肉好像愈來愈多呢。

最近很愛吃的除了有滷蛋和酸青瓜之外,還有加了Bailey’s 的熱朱古力,現在差不多每天都喝,好肥。其實我吃的東西很簡單,早陣子那頓大餐,只是神經刀之作而已。

Thursday, March 11, 2010

Random comment on random thought。

我知道,有好些事,解釋下去會愈描愈黑;有好些事,寫出來會惹人暇想,但我還是會寫,因為我寫網誌的目的,就是為了記下在某時某刻,自己的想法和體會。

那篇Random thought,其實真的很random。想起那一個下午的對話,是出於昨晚跟A聊天的時候,我不斷給他填補他不知道的事。A和我來自同一家中學,有好一段時間我們的生活重疊過,可是由於我們相差兩級,我們所知道的(八掛)事,和對同一件事所知道的細節,都不盡相同。於是我們就開始了想當年的對話。於是,很自然地,就說起從前的人。那些愛過的,恨過的。

A看到我寫的Random thought,就跟我說,不要想過去,不要計較過往的感情裡,誰愛得比較多。唉,那不是我把C那句話記下來的原意呢。想起C那句話,我就在想,原來在別人眼中,我和他的關係是那樣不平等的,而的確,那些日子,那個沒有自信的我,確實感覺到自己在追著他的身影,總是覺得很寂寞。只是後來弄清楚了,原來當年只是年紀太小,而我們都不懂得表達自己的情感,因此每次想到他,心裡都是感恩和溫暖的。但後來所知道的資訊,改變不到十六歲的我的心情,那個存在於過去,十六歲的我,是覺得自己愛得比較多。

所以嘛,只是我的哲學思考又來了,不是在懷緬過去呢。也不是在想念過往的感情。

也許我能學會用小說的方式來表達,把現在的自己和十六歲的自己都化作虛構的人物,也許就能免卻誤會。

(不過,A也真的很好。他很耐心地聽我解釋,後來就明白了我想記下的是甚麼想法。)

關於「沾沾」

「沾沾」這個形容詞,是來自沾沾自喜。這個詞不知道你哪裡來,但在港大裡我們經常使用,因為呢,我就是經常沾沾的一個嘛。

很難形容沾沾是怎樣的狀態,說是囂張也太過,因為你不會討厭沾沾中的人;說是孤芳自賞也就忽視了沾沾者的心思,通常沾沾的人,都是想透過突如其來的自我陶醉,來逗身邊的人笑一笑。總之,當一個人在沾沾的時候,其他人會因為受不了他而大笑起來,然後不忘補上一句,你少沾沾吧。

為甚麼會說起沾沾呢?那就是因為在跟A的對話過程裡面,我們輪流在沾沾,然後就開始討論沾沾的平衝點在哪。例如A說,他覺得自己適合考ICAC,因為他的樣子夠正氣;然後我說,我常說我要去考警察,然後做警民關係科,做警花。這樣的沾沾對話,因為知道彼此是半自嘲半自滿地說著,於是幽默感就由此而生。

其實我也是因為學懂了沾沾,所以才總是能說出動聽的故事。我有理由相信,你們喜歡我,都是因為我有時候,真的很沾沾。

Wednesday, March 10, 2010

Random thought。

我忽然想起那個橫風橫雨的黃昏,我和C的小聚。我們說起中學時的點滴,說起那個時候我愛的那個人。我就是想起,她當時說的那句話。她說,那個時候,是你喜歡他多一點吧?

想起那句話,感覺就回到十六歲的那一年,那個時候,我真的覺得我愛得比較多。雖然後來發生了許多事,就明白了那時候的我們,都一樣在乎彼此,但C的那句話,喚醒了我十六歲時的不安和寂寞。


(又,那天跟J無聊對話起來,說起小樽的音樂盒都不見了,我鬆了一口氣。幸好他沒有帶音樂盒給我作為禮物。)

別(令)人覺得你聰明

跟A聊天兩晚的結論是,哇,真的不能跟他說太多說,一說就停不了。(笑)上次聊天過後,本來是有些東西想寫的,想想過後,似乎還是不寫出來比較好。

話說上一次A談及他可愛的另一半和他母親,說她是是他所知道,最聰明的女人。他這句話,觸動我敏感的神經,我開始在想,不公平呢,為甚麼從來朋友數聰明的女生我都不在列上呢?感覺上每次我做了一個我覺得超級聰明的事情,又或是極速學會一些高難度動作,跟人說時大家的反應都會是,哦,做得不錯呢,彷彿我早就學會了那件事一樣。有時候我像小孩子一樣,喜歡有人摸摸我的頭,讚我是小天才。

昨晚跟A說這些想法,才發現原來從前自己很努力去掩飾自己做過的聰明事,又用這些聰明事,去構造跟其他人的距離,讓人覺得,我從小就是受那樣嚴格的訓練,寧願讓別人覺得我是千金小姐,都不願意讓人被我的聰明事嚇跑。聰明的A,說聰明還是不是公告天下比較好,因為會對身邊的人構成威脅,影響跟別人的關係就不好了。(於是,我認為是我聰明的證明,我就不寫出來了。不寫出來,就沒有人知道我是否真的很聰明,呵。)

也許我在乎別人的讚賞,是出於渴望被瞭解。我想有人知道我甚麼時候在耍聰明,甚麼時候真正很努力地去爭取一些想要的。假如有能夠洞察一切的人在身邊,他\她就會懂得在我喊辛苦的時候知道我在撒嬌還是快將倒下來。這陣子讀碩士,我花了很大力氣才讓人明白,我是真的累了。

Monday, March 8, 2010

近日

-收到了上學期最後一份功課的評語。可喜可賀,三份功課都合格了,不用重做。其實我真的只求合格不用重做,因為那幾科我都不太喜歡。

-會跟我去購物的朋友們都知道我有一個老毛病,就是看到很喜歡的,都會猶疑不決。有些時候,購物是實用性的,我可以在半個小時內解決,即使那一次買的是衣服。假若買的是非必須品,即是不需要衣服時看中了衣服之類的情況,我就會猶疑不決,而且每次離開店子後,我都會表示後悔,然後總是找機會再回去看一次,然後又不買。如是者,到了缺貨的時候,我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很想要。有時候我幸運,缺貨的不是限量版,過後我可以買得到;有時候我極幸運,缺貨的是限量版,但被我在其他店裡找到最後一件。但更多時候,我會記掛那東西一輩子,其中一樣我想到的,是十六歲那年看到,那條黑礦石月亮頸鍊。

-說起購物的老毛病,就是因為我差點又買不到心頭好,而又難過得差點哭了。話說我去Birmingham買中菜材料的時候,下定決心如果看到Chanel 505號指甲油就買下來。但我到其中一家百貨公司問的時候,那位化妝小姐跟我說那是限量版,缺貨了並且不會再有貨。那時候,我真的難過得要死,因為我一直收到的資訊,都是說505是今年的新顏色,不是限量的。後來我到另一家百貨公司去問,就知道我所知道的才是正確的,而且兩、三個星期後就會有貨。於是我就開心得想跳著舞回家。

-去問關於505的時候,我試了其他顏色的指甲油,然後喜歡上471。Chanel的指甲油,除了有號碼之外,每個顏色都有名字,而且大多都是很漂亮的名字。只是我看到471的時候沒辦法不苦笑一下,因為很難不聯想起某君呢。我想,我買505的時候,應該會把471也買下來。

-其實讓我猶疑不決的物品,是不是都是奢侈品而我知道自己對它的熱情會淡卻呢?依經驗來我,我對於熱情淡卻的擔心是多餘的,上一次我「非常幸運」地買到的fifi lapin袋,到現在一直在用,一千多塊的袋每天用,用上大半年都已經物有所值了,更何況,現在袋子仍然漂亮如新。

-跟S說起烹飪比賽,我說回港要請他吃我親手做的菜。他說他樂意吃這些「螃蟹」。大概他看了照片以後,應該覺得也不是很「螃蟹」吧。我很想知道他看了照片會說甚麼。不過話說回來,在香港請客的話,就會做比較家常的餸菜吧,也許真的會出現不好看但挺好吃的狀況。

-難怪這裡的人喝那麼多酒。今天因為飯局的關係,我入鄉隨俗,也挑了兩支酒。我對酒零認識,但每次同屋喝酒我都會跟著喝。其實我也挺喜歡的。我說難怪這裡的人喝那麼多,是因為不認識酒的我,在超市看著標籤和價錢,憑直覺地挑了兩支酒,都好喝得很。而且價錢也只是在聖誕節的時候,我們挑那兩支難喝的東西的一半甚至更少。這一晚我也喝了三杯,都慣了。

換血

小時候有過可怕的經歷,於是我早就明白,友誼是有時限的。即使你多想「友誼永固」也好,有些人,彷彿是注定了一樣,就是會在你的生命裡淡出。淡出,就是跟那個人沒有爭執不和,只是彼此走在生命裡不同階段的路,話題愈來愈少,結果就不再聯絡。因為我明白了這個道理,於是小時候在學校裡發生甚麼可怕的是,也許是有不喜歡我的同學,也許是有不喜歡我的老師,我都會期待新學年的來臨,希望藉著換班有新的開始。那時候的我,比較重視別人對我的看法,所以那時候對換班的看法,是自己有一次「洗底」的機會,所以我會盡力給予好印象給不認識我的老師和同學。

可是那時候我都不會想,其實也許錯不在我,其實我不用刻意去做甚麼去討好新認識的人,因為如果新認識的人都不喜歡我,那些惡夢又再循環,也許只是我還未遇上懂我的人。

後來時日都不再是跟隨學年而更替,圈子不再是每年的更替,漸漸就開始有了「一輩子的朋友」這個概念。我也沒辦法解釋為甚麼遇上某些人,我就知道我們能夠做好朋友,但隨著年紀漸長,我就擁有了這種直覺又或是洞察力。自會考班之後,感覺上每次參加活動甚麼的都會遇上一兩個可以交心的朋友,朋友圈是那樣無聲無息地擴展,於是再也沒有那種每年換血的感覺。

但來了英國之後,突然覺得也是時候換一批朋友。說換一批,不是指舊的不聯絡然後開新的團子,而是我有一個機會,可以帶點距離地重新審視我跟某些人的關係。因為出國了,所以我有很好的理由不再跟某些朋友聯絡,同時也因為出國了,也有機會跟一些認識很久的人認識更深。要不是出國了,有好些認識多年,應該能成為好友的人,就不會有機會以我的英國生活為話題,開始跟我閒聊。S和A都是那樣的朋友呢,就是那樣以閒聊開始,我才發現我們有那麼多共同點,而我是多麼欣賞他們的成熟和智慧。

昨晚跟A聊個不停,我才覺晤有些人早就應該從我的朋友清單上刪除,因為那些人,曾經對我造成很深刻的傷害。既然那些人在我生命裡的存在是那樣無可不可,為甚麼要讓他們去觸踫我還沒有復原的傷口?於是我就開始在想,也是時候換一批朋友了。

也許因為距離,所以我不用考慮他人的感受,始終用文字交流情感沒有直接的觸踫。這種距離給予我勇氣去改變我跟某些人的關係,於是我就能夠真正解決掉心裡的那口悶氣。我只要有喜歡我的人就夠了,也不用再用朋友不朋友的框框去勉強自己。

飯局實況





說真的,我當自己贏了。連我的家人也沒有吃過我做的中菜,今天我竟然能夠完成那樣的飯菜。我的同屋都很喜歡我做的餸菜,他們咬下餃子雞翼然後發現裡面原來有豬肉的驚訝表情讓我很高興。這次我真的做得非常認真,像小時候上家政課一樣,要好吃,也要好看。我甚至認真得給紅蘿蔔切花,為的是想讓他們知道,我們平常吃的中菜,是那麼幼細和精巧。除了菜真的煮了太多以外,他們把桌上所有食物都吃光光呢。剛才大家說著不如這轉比賽完了之後,再賽一次。我在想,不如下次做上海菜吧。

話說回來,好吃的飯菜背後,是一個油膩膩的廚房。要不是大家都搶著幫我收拾,我應該從此以後對做飯有陰影。

我最滿意的是滷蛋,因為滷水是自己做的,而且蛋成功地做到溏心的呢。

Sunday, March 7, 2010

挑戰五人飯局

很久沒有試過有這麼大歷力,大得讓我連在火車上也不能靜下來看書。沒有特別事情,只是同屋之間搞的烹飪比賽,明天到我煮了。

印象中我只有一次試過做飯給多過兩個人吃。那次我請莊友來我家開會兼過聖誕。可是那次一點壓力也沒有,因為我做的是沙律和意粉,很難會失手的吧,再加上那次的雞翼是媽醃的,根本沒有出事的可能。

這次我要做的是中菜,而且理論上我要做頭盤主菜甜品。中菜沒有頭盤的吧?管他吧,我做個冷盤頂上就是。經過多月來的自理訓練,做中菜對我來說應該很輕鬆吧?對,如果只有我一個人吃的吧。我不是怕做出來的不好吃,而是因為工具有限,所以時間控制要很好。想想看,我這裡連飯鍋都都沒有,要吃飯就只能隔水蒸,而用來蒸飯的煲,是屋裡唯一的大煲,即是說,我炒菜做排骨都得用它。我的壓力是來自安排飯菜,而不是怎麼做菜把我嚇怕了。

明天的菜單是這樣的—

冷盤:滷水蛋、酸青瓜
熱盤:齋(西蘭花腐竹冬菇珍珠筍)、餃子雞翼、糖醋排骨
甜品:Tiramisu

我知道Tiramisu的出現非常奇怪。原本我真的打算做紅豆沙湯圓的,但問題是,哪來一個煲讓我浸豆然後煲兩個小時?於是Tiramisu就上場了,因為一來一定不會出亂子,二來沒有人不喜歡吃它的吧。剛才我把滷水蛋和甜品都做好放進雪櫃裡去,還把雞翼起了骨醃了。做完這些之後,我的手完全地麻痺了。我從來都不知道,手打Tiramisu會叫人累得要命(幸好我沒有連蛋糕底也自己焗),起雞翼骨會起得手指沒感覺。說起起骨,其實場面真的夠恐怖,我一面起一面在想,如果這樣我也受得了,其實我當年也可以考慮去讀醫呢。所以說,想吃好東西,就不要往廚房去看做菜的過程。

Friday, March 5, 2010

舊瓶新酒

當年《鐵達尼號》上畫的時候,所有跟該電影有關的人和事,都大熱起來。於是當時對電影完全不認識的我,也留意起當年的Oscar來。隨著電影大熱的,當然包括了里安納度。究竟有多少人記得,在《鐵達尼號》前,里安納度演過Baz Luhrmann的Romeo?我記得,因為我是其中一位粉絲妹妹,因為《鐵》熱而給男主角起一起底。他的Romeo and Juliet我沒有看,但我記得那個聽到也不想看的中文譯名,《羅密歐與茱麗葉之後現代激情篇》。天啊,「後現代」已經夠好笑,還嫌故事本身不夠激情所以要加上「激情」二字?

說起這電影,是因為下個星期的Performance課,是關於Film Adaptation。原本是看Taming of the Shrew的,可是不知誰說起Romeo and Juliet,於是就變了看這電影。(Taming of the Shrew我也會看,每晚看一套其實也不過份。)剛才看到Balcony scene,我已經忍不住笑了出來。我沒有看過舞台版的,可是印象中那一段「Romeo, Romeo, why art thou Romeo? 」都是爬露台的。那個設計有點意思,因為傳統的求愛橋段都是求愛者跪下向高高在上的愛人示愛。可是在電影裡,在Romeo爬露台的時候,發現那不是Juliet的房間,他倚在爬到一半的牆上,Juliet就從他旁邊的升降機裡(!)走出來。然後還要抱著跌入泳池。我差點笑出聲吵到我的同屋。

餘下的評論我要看完才可以寫得出,但有一點我覺得看得很不舒服的是,電影時間的處理。平常我們看電影,影畫裡的時間跟我們的時間是不同的。很明顯的例子是《阿飛正傳》裡,「一分鐘朋友」那一段。那一段戲裡有幾個鏡頭拍了秒針走過時鐘上不同的位置,於是,雖然實際上沒有一分鐘那麼久,我們都覺得那是過了一分鐘。我們從電影裡的分鏡、角色的裝扮、場景的轉換,甚至日夜更替等知道時間,並且覺得短短一兩個小時的電影,可以擴展去交代一兩個月甚至一兩年的事。舞台劇的時間,則要靠演員上台下台、轉換場景和對白去交待。Baz Luhrmann的Romeo and Juliet讓我看得有點頭痛的原因是,他把舞台分了幕的地方,一場接一場地演下去,例如那一場當Romeo被他的表兄弟拉出派對之後,他轉身走回去潛入Capulet家去爬露台,感覺上很有壓逼感。(當然,也可以說,是導演想強調那一見鍾情的力量,難怪會被加上「激情」二字。)我個人認為要把故事搬上大銀幕,就不能用舞台劇的手法來處理時間,因為電影畫面較舞台劇豐富得多,假如不適當地延長故事裡的時間的話,會讓人看得透不過氣來。

不過那些換了做槍,但仍然叫做劍的「劍」,真的很好笑。

另一個「舊瓶新酒」。早陣子我心癢想買Pride and Prejudice and Zombies,上網看到Amazon賣得便宜,於是沒多想就買了。下定決心買的原因是因為看到書的第一句話:「 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zombie in possession of brains must be in want of more brains. 」看過Pride and Prejudice原著的,不用我多說就知道我為甚麼一看就笑過不停。沒看過的,上網找找Pride and Prejudice的第一句吧。這本小說的開頭,是其中一個很著名的開頭。

Thursday, March 4, 2010

從過去寄來的信

我總是以為人和事沒有怎麼變過,但這天我收到一年前我寫給自己的信,讀著就忍不住哭了。這幾年以來我偶爾都會用Future Me寫信給一年後的自己,之前的信都沒有太大的驚喜,生活一樣,煩惱一樣,圈子一樣。只是這次有點不同。這次的信,讓我發現這一年來我的改變。一年前的我,是多麼渴望來到英國,多麼堅信讀這個碩士會有很大的得著。那時候的我,看到感情穩定的A和H相處得和諧美好,等著收囍帖。還有,那時候,我下定了決定要坦白地把感情說出來,相信也許會有好的回應。現在的我,仍然相信生命的美好,但內容跟一年前的我所相信的,都不一樣了。於是我開了一個新的訊息,告訴一年後的自己,今天我所知道的,還有此刻的夢想。

愛情和麵包

多得blog和Facebook,連身在英國的我都知道中女的話題在香港炒得熱哄哄。B似乎有話想說,於是我快速把星期二檔案看完,然後聽聽他有甚麼想說。

B看過節目的感想大概是,她們年輕時沒有(像她們口中說的好男人身邊的女人一樣)抓緊好男人,像投資失誤,怨不得人。

我有點認同B的看法,但又不盡認同。我跟恩師、跟A一向說起感情事,都喜歡用投資來做比喻,好在可以讓自己理性地看清楚狀況。投資要目標明確,要知道自己追求的是長線還是短線,自己有多少本錢,和面前有甚麼股票。問題是,在現實生活中,感情關係並不像自由市場一樣運作。感情並不是價高者得。當然你可以把「感覺」納入為你手上本錢的一部份,然而,如何量化「感覺」,和「感覺」對男女雙方來說價值多重,都是沒有辦法計算清楚的。更麻煩的是,你買股票,不是跟股票去講價,如果把感情比作投資的話,你的另一半可以是賣家也是貨,真麻煩。

又再想深一層。其實幸福對於她們來說是甚麼呢?(而對於我來說,又是甚麼呢?)節目裡有些被訪的女性,都說她們很享受跟比自己年輕的男生戀愛的感覺,但每當問到他們對將來的看法,她們就退縮了。是否到了一定的年紀,戀愛就要跟婚姻和穩定生活掛鉤?這是年紀的問題,還是個人對感情的價值觀?

剛剛就在吃晚飯的時候,讀完了Jane Green的Mr Maybe。故事還是關於那個老掉牙的主題,要愛情好還是麵包好。現在的女生大都能夠經濟獨立,於是愛,和跟某君一起而擁有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圈子,似乎比麵包來得重要。故事裡的Libby(唉,也是大家所說的,中女一名)面對的選擇其實也挺困難,一個長得很帥又跟她合得來,可是他是那種為追求理想而不與理實妥協的人,於是他早就說明了,他不會給予任何承諾;另一位是「超級鑽石王老五」,她不能夠喜歡上他,但因為他事事盡力去迎合她,令她覺得這個人值得愛。

老實說,如果你問我,having the right feeling對我來說有多重要,我答不上來。我想,這一刻的我還是想結婚的,可是我沒有想結婚到一個地步,遇上一個人會用他的素質來衝量這個人。說到底,即使我覺得某君挺不錯,例如說,思想成熟、有一份好的工作、顧家之類的,吃上一次飯感覺不對,我就真的不會再想「或許」。但另一方面如果有一個感覺很對的人擺在我面前,但他是Nick那種沒有腳的鳥,我又能夠純粹享受戀愛而絕對不想將來嗎?也許大部份時間都可以,但總會有些時候,the M word會在腦海裡閃過吧,畢竟遇上的人感覺那麼對。(Nick也算比較好,最少他不是玩世不恭。他只是不與現實妥協,也因為知道自己沒有穩定的收入,不好意思要她跟他這樣的人一起吧。)

二十多歲的我,都已經覺得這個問題很難搞,難怪會有中女現象。所以我說,與其說是投資失誤,不如說,因為她們都答不上我出給自己的問題,而又走不出幸福等於生活安定的框框吧,於是她們還在等候,那個感覺對,又願意安定下來的那一位。有多少人能有這樣的命,遇上可以同時給予你「需要的」和「想要的」人呢?與其這樣怨,不如去享受戀愛,照顧自己內心的感覺。

Wednesday, March 3, 2010

近日

-週末長途跋涉到了Cardiff去探望G。本來是帶上了小說和莎記在車上看,但在火車站裡,或是藝術癮起,或是憂心自己對藝術市場的知識脫節,我買了Art Review,在車上差不多把整本雜誌看完。

-G和E其實真的挺相襯。我知道我對粉紅空氣的觸覺又來了。

-E的姨姨,原來是我中六的英文老師!G問我認不認識那位老師的時候,我差點跳了起來。我跟Y老師,何止認識呢,那陣子她可是對我寵愛有加。直到現在,我每次回母校,我都會找她聊上兩句。世界真細小小小。

-星期天早上跟G去了教會。很久沒有踏入教會了,感覺還好,只是我還是找不到一個理由去說服自己,要在任何一家教會裡札根。

-J答應去日本旅行會買我手信。他在飛機起飛前,也就是這邊半夜三更的時候吵醒我,問我想要甚麼,多無聊。不知道他會不會真的給我帶一對日本的耳環回來呢?大概他最後會給我買毛公仔吧。

-跟G在床舖裡聊天時說到J和她的朋友,我就想起,其實現在跟J聊天,有些從前的人和事,我跟他都很有默契地隻字不提。有些不想記起的過去,原來真的會鎖進潘朵拉的盒子裡。會記起一些,是因為G跟她們是很好的朋友,提及她們,我就彷彿記得我好像曾經認識過那些人。

-最近我竟然對電腦生厭。除了用電腦打電話以外,就只會到時到候看香港報紙,順道玩一下Restaurant City。其他時間我會關上電腦,帶著紙筆上圖書館,又或是逛逛街。

-為了找工作的事情很煩惱和不安。S把自己對工作和找工作的想法跟我分享,讓我安心多了。其實S不說我也知道,此刻的我,根本沒有能力兼顧太多。活了這麼多年,第一次感到如此失衡。跟他聊天過後,我靜靜地坐了一會兒,感受著內心的平安,並提醒自己,這就是未來半年裡,我面對困難時要找到的感覺。

-S和A的聲音都讓我感到很安心。

-又訂了一些書。現在我知道我的能力和興趣在哪裡,於是我要加倍努力地吸收知識,和學會用那些人講的語言。我知道我能夠做到的。

Tuesday, March 2, 2010

週末沙龍

有一天在回家的路上,我突然想到,如果可以聚集一班朋友風花說月,那是多好的消閒活動。於是我就在構想著,回港之後要發起一個週末沙龍。這個「沙龍」,不是拍沙龍照的「沙龍」,而是原自文藝復興時代,上流社會的人為了學術討論、政治辯論、藝術欣賞等而生的聚會。

沙龍的文化,聽說在上世紀的法國仍然盛行。曾經遇過一位法文老師,一上課就停不地談政治和社會結構,說法國的投票率很低,但其實每個人都關心政治,因為從小他們就會在咖啡室裡三五成群地為自己的政治信仰辯論。那陣子法文當然學不好,但沙龍的概念卻深深地印在我的腦袋裡,當時我想,難怪我遇過的法國人,說話都那樣自信有力,原來他們從小就開始培養獨立思考的能力。

另一個沙龍的體驗,就是在大二的時候,上黃志淙的通識課。每個星期志淙都抽著兩大袋CD來跟我們講音樂,告訴我們每種音樂的由來和演變過程,又會叫我們帶自己喜歡的音樂去分享。我們每個星期三就是那樣喝著茶,圍坐著聽音樂。

關於沙龍的另一則記憶,就是上次去牛津的時候,跟S和R聊著後現代主義的那個晚上。那一次聊天讓我覺得,雖然我們來自不同背景,但也可以對同一件事有很深刻的看法。然後我就想起,其實我跟很多朋友分別聊天的時候,都不自覺地會走向那種深入的討論,有些時候,說到很精彩的部份,想到也許某某會有有趣的看法,我就會記住,然後把朋友看法轉述給那位某人聽。於是我總是在想,如果他們可以認識對方,然後把想法分享,我就不會是唯一的得益者了。

我在構想,如果每一個有一兩個週末,我烤一個蛋糕,泡幾杯茶,然後相約幾位朋友到我家聊聊天,那應該會挺好。可以是沒有固定題目地聊天,也可以定個主題,也許是帶喜歡的音樂來分享,也許是約定看一本書然後討論,但最重要的是,我想藉這個機會讓不同圈子的朋友互相認識。有人有興趣參加這個沙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