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跟另一位A談到自己在朋友中的角色。A給人很隨和的印象,就是那種大家都喜歡的人,也由於他是很好的調解者,於是大夥兒的活動總不會叫漏了他。將會來探望我的A,也是Drama Queen一個。她會努力叫自己很實在地存在於你的生命裡,她對你好,就會盡力地對你好,而且會告訴你她做了甚麼,要是她在你的生命裡出現的話,用英文來表達,就是她會以strong presence出現。至於我自己,有好些年,我都覺得自己像秘書和打雜。我會把朋友圈的事情照顧妥當,不會做發起人,也不會成為話題的焦點,總之就是那種,消失了一陣子才會被察覺的人。但後來我喜歡自己多了,把自己的存在感建立在對自己的欣賞上,於是我就發現,我的真正功能,其實是吸引著朋友在我身邊轉。只要我愈有自信,愈多古怪的想法,他們就愈喜歡跟我來往。
我跟A笑說我是訊息收發站。多得朋友信任我和喜歡我,我才有那麼多資源去寫作,同時也能夠把我所知道的,化成為我的吸引力。在不知不覺之間,我由秘書進化成為大娛樂家,其實也挺離奇。不變的是,秘書需要被服侍的對象,娛樂家需要觀眾鼓掌,於是我就明白,沒有愛我的人,我就沒辦法發揮自己最大的長處。請容許我在未來的日子裡,繼續創造生活裡的dr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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